职业教育是一项值得坚守而又充满希望的事业。我们在目标的指引下,追寻不辍,力将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水平的高水平现代职业学校,为浙江省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提供样板与经验。
内容来源: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戊戌春节前,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1](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份法规性文件。如果说,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内容,[2]是国家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性纲领的话,那么,2017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3](以下简称《意见》),则是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路径性指示。这次颁布的《办法》,可以说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方向及其路径的具体化,是关于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可操作性措施的“亮相”。鉴于此,《办法》的出台,不能仅仅视其为一个孤立的文本,而应该将其与《报告》和《意见》联系起来,这意味着,“报告—方向”“意见—路径”“办法—措施”是环环相扣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逻辑链。
研读《办法》关于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相关条款,可以说,《办法》不仅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三个层面,对其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改革有了较大突破,而且笔者以为,从教育研究的角度来看,《办法》连同前述的《报告》和《意见》,对教育学大发展也有着重大意义。三者所贯穿着的一条红线,就是充分考虑到了职业教育的本质特点:具有至少两个不可替代的学习地点:学校和企业。作为一个跨越了传统的普通教育往往只有一个学习地点——学校的疆域,职业教育是以一种跨界教育的形态出现的。跨界的教育必须有跨界的思考。所以,《办法》所涉及的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进一步说,是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从跨界教育的角度,去思考并制定了实现校企合作的具体措施的。对此,笔者拟结合《办法》的相关内容,从人力资源供给侧的维度,就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对教育学研究领域的发展或扩展的意义,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破解“两张皮”:在宏观层面,校企合作的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
《办法》出台的宗旨,在于“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4]《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5]显然,相对于传统的教育观念,《办法》关于合作活动的提法,是在国家法规层面所定义的一种新提法,即不同于一般的教育活动,校企合作是一种合作型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要针对产业需求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供给。
从广义角度来看,教育活动,特别是职业教育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形态,都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6]而从狭义角度来看,职业教育则是一种在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着普通教育无法替代的、更为直接作用的教育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7]这意味着,在构成产业体系的四大要素中,人力资源已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作为与产业发展结合最为紧密,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线培养人才的职业教育,正是这一产业体系所需要的最重要的人力资源的供给侧。但令人担忧的是,如同国务院《意见》所指出的那样:长期以来,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8]
基于此,六部门《办法》针对国务院《意见》中关于“两张皮”现象所提出的教育改革的要求,给出了解决的方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9]教育作为促进个体自我发展的社会活动,不是游离于经济社会发展之外孤立地进行的,而应该将人的发展融人其中,即人只有通过自身的社会化过程,才能真正彰显并实现自我价值。职业教育可以通过校企合作这一有效的“社会化”的办学模式,精准地面向两种需求,即有意识地将基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教育活动,与基于人格和个性发展需求的教育活动,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以使得人力资源供给侧的职业教育的改革,能够始终紧随产业、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而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不断创新教学形式,不断引人新的教学手段。这就避免了纯学校形式或纯企业形式的教育活动容易造成社会需求与教育供给脱节的现象。
这表明,校企合作要破解“两张皮”,要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就意味着教育活动应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无疑,教育与产业发展融合将成为教育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二、实现“双主体”:在中观层面,校企合作的教育实施要坚持以协同育人为导向
《办法》强调:“校企合作实行校企卞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10]要“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11]特别是,《办法》进一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建认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12]显然,不同于一般的纯生产型企业,这里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提法,则更是一种在国家层面的法规性文件中首次提出的全新概念。
从共性角度来看,国务院《意见》提出的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特别是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是适用于所有教育类型的。而从个性角度来看,由于职业教育有着与普通教育不尽相同的规律,这一要求更有其针对性,即对职业教育更为合适,更为具体,更易操作。因为,如前所述,普通教育的办学往往只在一个学习地点——学校,职业教育则有企业和学校两个学习地点。由此,从人力资源供需角度看,普通教育中人力资源的供给侧——学校,与人力资源的需求侧——企业(产业),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是各自相对独立运作的两个社会机构。由于职业教育有两个不可替代的学习地点——学校和企业。如此,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学校与企业是两个相互协同运作的社会机构,是一种互为“主—客”的需求与供给的“命运共同体”。这里互为“主—客体”的意思,指的是教育实施是双边而非单边运行的,即作为教育结果需求侧的企业,在教育过程中,实际上也扮演着供给侧的角色;而最为教育结果供给侧的学校,在教育过程中,同样也扮演着需求侧的角色。
基于此,六部委《办法》对职业教育学校和企业互为“主—客体”的这一协同育人的命运共同体,使用了“双主体”这一词,从而赋予其一种明确的定义,也进而表明:“双主体”是一种基于人力资源供给侧思考的人才培养新范式。这一范式的内涵是,职业学校提供企业所需要的适应产业发展的职业人才,此时,学校是人力资源的供给侧;而企业提供职业学校所需要的具有实时技术水平的实训基地和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实训教师,此时,企业是人力资源培养所需资源的供给侧。令人兴奋的是,《办法》对这一教育形态的新范式,还给予了特别的“眷顾”:不仅允许“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而且允许“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13]并且对于“企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办法与职业学校教育实现互认和衔接”,还强调指出,要“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14]而“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5]意味着“教育性企业”这一新形态的企业已初见端倪。
这表明,校企合作要实现“双卞体”,使得“产教融合型企业”已呈现为一种与学校具有同等地位和功能的教育机构。无疑,协同育人的教育共同体的出现,将大大扩展教育学关于教育机构的理解。
三、摒弃“二元论”:在微观层面,校企合作的教育内容要坚持以知识应用为导向
《办法》要求:“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16]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17]《办法》特别要求,职业学校要“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18]显然,这里明确指出要基于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将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加以整合而非分隔,并重申工学结合育人的提法,这是对学校教育内容的功能性扩充。
从传授角度来看,企业在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和实践性知识和能力的训练上,有独特的优势;而学校则在通识性的文化知识以及与职业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但是从应用角度来看,作为人力资源供给侧的教育活动,其目标是能够为企业培养善于应用知识的职业人才。问题在于长期以来“工、学”是“二元”分离的,不仅教育内容重在知识的存储而非知识的应用,而且教育内容多为静态的符号化知识,忽略了企业伴随技术进步产生的新知识需求,以及实践中那些无法符号化的经验性的、缄默或默会的知识。这就使得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技能与技术、企业与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处在一种分离状态,甚至被认为二者非此即彼。这种“二元论”观点,在以学校教育为主的传统教育活动中极为盛行,甚至认为凡是实践的、技能的、企业的,都是功利的;而理论的、知识的、学校的,才是人本的。这样的认知结果,必然导致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的供给,与企业职业实践所对学生能力的需求相距甚远。实际上,来自企业需求的教育内容总是伴随企业最新技术而同步发展的,故更有利于人的发展。
基于此,《办法》重申:“开展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19]但同时《办法》坚持了育人为本与教育供给侧的有机融合,详细地给出了七个方面的合作形式和合作内容,要求职业学校要“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员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20]这意味着,以人为本作为职业教育不可动摇的目标,是在与企业需要紧密相关的教育内容的学习中实现的。《办法》对工学结合的明示,与当代教育学领域提出的行动学习的教育理念,即“为了行动而学习的目标,通过行动来学习的过程,行动就是学习的哲学”的理念,是一致的。这正是从微观层面对人力资源供给侧的职业教育,对教育内容供给的一种诊释:职业的专业知识与职业的实践技能应该在企业实际的行动——工作过程中,通过工学结合的学习而获得。
这表明,校企合作的教育内容要摒弃“二元论”,育人为本要在基于需求的知识应用导向的行动中达成,工作过程作为应用知识的结构将人文与工具予以理性整合,无疑将受到教育学特别关注。
综上所述,一方面,《办法》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供给”的质量,为提高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职业教育的“精准供给”,给出了有力的法规性、法理性的依据。另一方面,《办法》所规范的、对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得以落地的措施,已经大大跳出了传统教育学基于学校“围城”的思考,从而大大丰富了教育学研究和发展的视域。
所以,若将《办法》与《报告》《意见》作为“组合拳”来进行研究,就会发现:产教融合的教育活动所体现的教育链与产业链的衔接,校企合作的教育实施所体现的育人共同体,工学结合的教育内容所体现的人文与工具的融合,正是“知行合一”这一教育原则的具体应用,是行动学习理论支撑的结果。这就深刻地昭示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21]已成为跨界的职业教育特征的基本表述,成为职业教育学不同于传统教育学的话语语境。
参考文献:
[1][4][5][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EB/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07/s7055/201802/t20180214_327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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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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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习近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fitics/2014-06/23/c_1111276223.htm,2014-6-23.
文章来源:
[1]姜大源.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教育学意蕴[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07):5-8.
作者简介:
姜大源(1946— ),男,湖北武汉人,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课程建设研究院院长。
一、明确目标,确保完成高职扩招任务
目前,首期工程的90栋单体建筑已全部开工,79栋单体主体封顶,75栋单体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室外主管网已完成总量的95%;绿化工程已完成总量的80%;完成建筑业产值23亿元。项目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利用有限的时间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克服一切困难,合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抽调人力机具,做好冬季施工准备,加快推动装饰装修等后续工程的进程,确保项目今年年底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来源:中北新闻网
11月8日,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开幕式在潍坊举行。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出席活动时说,“十四五”时期,我们要让职业教育“长入”经济,成为经济活动的内生变量;“汇入”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融入”文化,增加文化中的技能含量;“渗入”人心,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拥有技能的浓厚氛围。
教职成厅函〔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和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有关部署,提升退役军人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充分稳定就业,现就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设置招生专业
(一)加强省级统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退役军人规模、区域分布等情况,统筹招收退役军人学生的高等职业学校布局。指导有关高职学校按照社会急需、基础适切、就业率高的原则,依托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退役军人自身基础与优势等因素,在充分调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设置专业。
(二)鼓励设置发挥退役军人优势的专业。有关高职学校应针对退役军人政治素质过硬、作风纪律严明、身体素质较好等优势,结合服役期间的业务专长,优先考虑设置社会工作、党务工作、健身指导与管理、救援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船舶工程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等专业,重点培养城乡社区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群工作者、体育和健身教练、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汽车(或船舶、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全面落实招生考试政策
(一)优化招生考试方式。鼓励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高职学校在高职分类招生考试中采取自愿报名、单列计划、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鼓励采用情景模拟、问答、技术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测试。
(二)落实相关考试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退役军人,可以由高职学校按规定予以免试录取。鼓励高职学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退役军人考试负担。
三、灵活确定培养模式
(一)创新培养模式。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根据退役军人学生的学情调研分析结果,为退役军人学生提供个性化、菜单式培养方式,鼓励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鼓励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缓解退役军人学生工学矛盾。
(二)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要求,单独编制适合退役军人学生培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退役军人学生可按规定提出转专业、辅修第二专业等。退役军人学生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相应学分。
(三)灵活安排教学进程。退役军人入学后可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业年限3—6年。要充分发挥学分制优势,灵活学习时间,支持利用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开展教学。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创新实习管理方式,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主实习相结合。用好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教学资源,鼓励采用项目式、案例式、问题式、参与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于一体,使学生的技能不断提升。
四、创新教学管理与评价
(一)做好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纳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鼓励退役军人学生参加1+X证书制度试点,学习储备多种职业技能,拓展就业本领。对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按规定免修相应课程或减免相应学分。
(二)创新学生管理。退役军人学生可单独编班,配足配强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学习时间有保障的退役军人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可编入统招生班级培养。鼓励退役军人学生选推“老班长”、党员、立功受奖人员担任学生干部,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担任兼职辅导员,或参与学校军训指导、体育课教学、宿舍管理等。
(三)实施多元化考核评价。针对退役军人学生单独设计考核评价方法,积极探索考试与考查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相结合、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相结合,对退役军人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多元评价,为退役军人学习提供方便。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修完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毕业证书。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五、推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
(一)开展学历继续教育。鼓励支持退役军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军人接受专科层次继续教育,符合条件的可接受本科层次继续教育;支持具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的退役军人接受本科层次继续教育。支持将退役军人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项目。
(二)扩大培训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和行业企业参与培训,开设符合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趋势、就业潜力大、含金量高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牵头组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
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一)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作用,主动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统筹规划,定期会商,并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
(二)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坚持就业导向,将就业指导贯穿教育全过程,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教育培训,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要加强退役军人创业教育,为他们成功创业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三)做好典型宣传推广。各地要认真推广在退役军人学生培养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显著成效的学校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广大教师和辅导员关心、支持、帮助退役军人学生学习就业的先进事迹,广大退役军人学生勤奋好学、厚德强技、创新创业的典型事例,营造支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28日
不同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各有特色。日本在精细化方面下足功夫,比利时既重视现代教育又保留古老传承,德国牢牢守住双元制模式,波兰多管齐下加快发展一度沉寂的职业教育……各国政府持续发力,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
日本
职业培训面向所有劳动者
走在日本各城市街头,烹饪、设计、护理等技能培训课程的广告牌随处可见。完善的职教体系为日本培育了大量高技能人才,也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日本的职业教育体系主要包括学校教育和社会培训两大类。为保障职业教育长效运行,日本设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校园教育层面,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开始,日本政府陆续颁布《教育基本法》《私立学校法》《学校教育法》等,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职教课程,并建立了国立、公立和私立等不同性质的专门职教机构。此后,《短期大学设置基准》《高等专门学校设置基准》等法律的出台,规范各阶段的职教学校。
在社会培训层面,1958年,日本政府制定《职业培训法》,明确公共职教机构和企业内部培训的分工。1985年,该法案大幅修订,并更名为《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将职教体系的培养对象扩展至所有劳动者,提出终身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根本方向。
此外,日本法律对于学校、社会、企业内部等不同层面的技能培训机构如何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企业在职教领域如何分工等方面,都有细致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日本政府也不断对法律进行调整。
在健全的法律推动下,七十年代,日本基本建立了包括专门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等在内的较完整的职教体系。根据学校类型和学制的不同,学生可获颁相当于大专学历的“准学士”“专门士”、相当于学士学位的“高度专门士”等学位。
在发展初期,日本职业学校以政府管理为主。五十年代以来,日本的校园职业教育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辅助的产学合作机制。该机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由职教学校寻找接受学生实习的企业,双方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另一类先由企业将学生录取为实习生,再与该学生所在的学校探讨合作规划。一些地方职业学校还通过与当地企业开展共同研究、委托研究等方式,在提升学生技能的同时,助力地方产业发展。
在面向全民的职业培训方面,日本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设立了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中心等机构,各类专门学校、短期大学等也通过公开讲座、开放学校设施等形式,支持各地居民和中小企业员工的终身职业学习。对于日本大型企业员工而言,公司内部的技能培训是他们的首选。
时至今日,日本仍在不断完善职教体系,使其日益精细化。2019年4月1日,一批“专门职业大学”在日本各地正式开学。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日本首次设立新的大学类型。专门职业大学设有四年制和二至三年制,分别对毕业生授予“学士(职业)”和“短期大学士(职业)”两种学位。学位中的“职业”标记,是为了明确该学生接受的是基于职业实践知识的综合性培养。专门职业大学要求至少配备40%的实务型教师,学生在校期间有1/3以上的课程为企业实习项目。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统计,2019年,日本全国短期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为98.6%,专门学校为96.6%,高等专门学校为99.6%,与大学生97.6%的就业率持平。日本职业教育的高就业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学生。以职教机构日本教育财团为例,该机构旗下的职业学校中,留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0%,来自41个国家和地区。据统计,游戏、设计、美容化妆、动漫插画等专业受到各国留学生的青睐。
德国
从职教到就业无缝对接
德国以制造业立国,有着尊重和重视技术工人的社会文化。在德国,每年只有不到半数的中学毕业生进入普通大学。对大部分人来说,接受职业教育才是首选。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以双元制为核心,由企业和学校合作,通过学徒制度共同培养职业技术人才。
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模式源自中世纪的手工业学徒制。19世纪工业革命后,工业发展产生大量用工需求,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1897年,当时的普鲁士王国通过《手工业者保护法》,规定进修学校作为第二课堂,为学徒进行理论培训,确立了现代双元制的雏形。
1969年,联邦德国颁布《职业教育法》。1970年,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成立。这一变革从法律和机构层面,为双元制职业教育建立了规范。此后,德国政府根据社会发展变化不断调整政策,保证双元制教育始终适应市场需求。
德国职业教育一般为三年制,各地的职业学校近9000家,设有超过300个专业。从木匠、厨师、清洁工到钻石打磨、钢琴制作、农产品加工等,职业教育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制造业领域。
在双元制职教体系中,德国企业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全德各地,每月都会举办数十场学徒招聘会。学生一般先通过学徒招聘会与相关企业签订协议,一边实习一边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学生在企业实践的时间需占全部学习时间的70%。学习期间,学生的大部分学费由企业承担。根据工作量,学生还能获得一定工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德国取消了大量展会,但学徒招聘会仍照常举办。双元制的教学方式以市场实际需求为指引,有效避免了学校教育与实际需求脱节的问题。从中长期看,企业培养的学生岗位适配性更高,总体成本远低于社会招聘。因此,德国企业对招聘学徒持积极态度。从西门子、戴姆勒等世界500强公司,到只有数名雇员的小微企业,都与职业学校有着紧密合作。
根据德国联邦政府今年8月公布的数据,2019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在读人数超过130万人,共有约51.3万人签订了新的学徒合同。另据2018年的统计数据,约有七成的双元制学生毕业即被实习企业留用,实现从职教到就业的无缝对接。
发达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了德国青年的就业。据统计,德国青年失业率为6.8%,远低于欧盟16.8%的平均水平。双元制职业教育因此被誉为“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
近年来,德国职业教育也遭遇了挑战。一些年轻人认为技工工作单一枯燥,不愿选择相关职业。从2011年起,双元制学生总数逐年下降,导致一些企业的学徒岗位出现空缺。这一现象引发了德国政府和企业界的高度重视。为吸引更多学生,德国政府顺应工业4.0、数字技术发展等新趋势,推出了相关领域的新专业。同时,德国还出台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和学术教育间的衔接融通,为学生打造更加灵活多样的个性化教育路径。
比利时
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重
比利时职业教育已有150多年的历史。1865年,该国第一所职业学校在布鲁塞尔创办。1983年,比利时政府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义务教育。2014年,该国进一步实施教育改革,强调建立贯穿终身的职教体系,并把职业教育的管理职权下放,由地方教育部门与职业学校自行商定教学内容。
比利时职业教育体系主要包括中等教育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学生初中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接受普通教育,也可以转到职业教育轨道。对于已经就职的劳动者,每年有120小时的带薪培训时间。据统计,每年约有50%的比利时中学生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学习。
比利时职业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学习精湛的专业技术,还要求他们掌握行业整体趋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成为全面发展的技术人才。职业学校与企业联系紧密,学校对企业的研发项目给予技术支持,企业则招收合作学校的学生,让他们每周能有一天至一天半的时间进行实践。
皮埃尔曾在职业学校接受过为期两年的面包师培训,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面包店的实习经历。“培训第一年,我们的主要职责是学习烘烤面包,听取顾客意见并加以分析改进。第二年,我们的实习包括参与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和店铺经营等方面。”这段经历让皮埃尔受益至今。他告诉记者,职业学校的学习和实践让他认识到,随着食品机械化制作的不断发展,面包师这一职业的工作范畴不再限于面点烘焙,而是包括了解顾客口味变化、进行原料成本管理、传承企业传统文化等各个方面。
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就业前景。据统计,2019年,62%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3个月内实现就业,80%的成年职业培训者在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就业。看到职业教育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一些高校也开办了职业教育课程。例如,近年来,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陆续开设了259项职业培训项目,学生只要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就有资格申请。
在专业职业教育体系蓬勃发展的同时,比利时家族技艺传承的传统也在继续。35岁的吉约姆告诉记者,他的家族企业主营水暖系统修理。从15岁开始,他的父亲每天教他看图纸、熟悉修理工具和维修技术,并带他去工作现场进行实践。尽管没有上过职业学校,他凭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顺利考取了职业资格证书,从17岁开始正式踏入水暖工行业。未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子承父业。在比利时,家族企业占69%,其中77.4%的家族企业规模在10人以下。一些小微家族企业保留传统,通过家庭传帮带的方式,将职业技能代代传承。这也为比利时的职业教育开辟了另一种独特方式。
波兰
推动本国职业教育“复兴”
在波兰首都华沙近郊的一家大型汽车维修中心,一批学生正在专业技工手把手的指导下,进行汽车维修知识学习和实践。这些学生来自华沙第二汽车职业技术高中,这是他们每周例行的学徒培训。每个学期,这家汽修中心都会从该校招收一批学徒。学生在快速提升职业技能的同时,每月还能获得约为正式工人工资一半的津贴。每年,该职业技术高中都向波兰及欧洲各国的汽车生产和维修行业输送大量专业人才。
波兰有重视职业教育的传统。上世纪三十年代,该国就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六七十年代,波兰每年有上百万学生在小学毕业后直接进入职业学校,成为波兰实现工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进入八十年代后,波兰经济一度陷入困境,职业教育也遭遇了困顿期。一些民众不再认同原本的职教体系,认为技术工人地位低下。在此背景下,波兰大批实践基地被迫关闭,职业学校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次等学校”。
近年来,由于生育率低、人口流失较严重等原因,专业技术劳动力短缺成为制约波兰经济发展的因素,促进职业教育“复兴”再次进入波兰政府的规划视野。2016年,波兰通过新的教育法规,将职业教育置于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
为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波兰政府鼓励本国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培训教育。中小企业占波兰企业总数近90%,吸纳了约85%的劳动人口。2018年,波兰通过新的职业教育法案,支持企业和雇主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让职教体系更加贴合市场需求。此外,波兰政府还出台专项劳动基金,对参与职业培训的企业进行税费补贴,并给予学生一定的实习津贴。2019年,波兰政府又公布了包括版画、雕塑等21项对该国文化遗产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的职业列表,对涉及这些行业的职业教育提供重点补贴。
近年来,波兰职业教育不断开辟跨国交流项目,着力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成为吸引学生的一大特色。目前,波兰有30多所职业教育院校与国外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例如,近年来,在电力系统自动化、建筑工程、设计类等技术专业,河北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陆续与波兰罗兹技术大学、西里西亚技术大学等多所职业教育院校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或学生交流协议。
波兰推出的一系列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兴趣。据波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2019学年,近半数波兰学生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然而,目前波兰的职业教育仍以汽修、建筑、食品加工等基础技能人才培养为主。波兰海乌姆国立高等职业学校校长托菲尔认为,“未来波兰职业教育的方向是培养现代化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以自动化、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为特色的工业4.0做好储备。这要求波兰在硬件建设和师资力量两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发展线上线下双轨职业教育体系。”
11月8日,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开幕式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活动并讲话。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出席。
陈宝生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建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并就“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等世情国情作出重要判断。学习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首要任务和主要任务,是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陈宝生用五个“新”研判当前教育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一是新形势,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决定了今后教育发展的主要内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的趋势,决定了今后中国教育走向世界、教育对外开放的主要任务;在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中主要矛盾的表现形式,决定了今后参与教育国际治理的突破方向。二是新阶段,迈向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构建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目标是建成教育强国、实现教育现代化。从‘富起来’到‘强起来’,主要要解决好不好、强不强的问题,要补齐短板、攻克短板。三是新理念,‘十四五’规划建议从根本上讲是新发展理念的‘规划版’,教育系统要把新发展理念具体化,从内涵、外延、工作措施等方面全面落实,重新书写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函数。四是新格局,教育要主动服从于、服务于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自觉成为新发展格局中的内生变量,深入研究教育与社会的循环、教育与经济的循环、教育自身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等。五是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给教育提出了政治需求、量的需求、质的需求、文化需求、结构需求五方面需求。”
陈宝生强调,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职业教育要在“五入”上下功夫,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进一步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技能型社会、建设技能中国。
关于“五入”,陈宝生指出,
一是“长入”经济。要使职业教育成为经济活动的内生变量,成为构成产业链、产品链、供应链、资金链、信息链的“砖瓦”和基本要素,走好长远发展之路。
二是“汇入”生活。要高度重视技能在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加技能含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三是“融入”文化。要合理看待学历和能力关系,增加文化中的技能含量,在全社会建设技能文化,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四是“渗入”人心。要认识到没有技能寸步难行,使具有技能成为做人的“标配”,推动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良好氛围。五是“进入”议程。要使职业教育进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纳入规划、政策体系、议事规则、预算保障,发挥好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陈宝生特别指出,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的一次实际行动,也是对部省共建山东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实践检验和成果展示。要按照五中全会要求扎实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为做好职业教育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提供实践支撑。
陈宝生要求,今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进行改革试点,要探索完善办赛机制、补齐短板。
一是树旗,要扛起国赛的大旗,扛起当今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中国队的大旗,将来跻身著名大赛行列,办出世界水平的大赛。
二是导航,要通过大赛,对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未来定向,引导发展方向和重点,建立良性发展有效机制。
三是定标,要通过选手比拼,促进职业教育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标准不断更新和升级。
四是催化,要通过大赛推动促进职业教育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培育更多技能“苗子”,孵化出更好的成果。
内容来源:聚焦职教
10月10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公示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有2所独立学院转设事项已通过省级评估,现将有关名单向社会公示。
根据公示名单,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转设为公办本科职业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转设为公办本科职业学校“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两所高职院校均为“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以钢铁冶金为特色的高职院校。2006年,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确认为国家优质校(河北省排名第一);2019年确认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B档建设单位。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始于1903年创办于天津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兴办最早的高等工业职业院校之一。学校1952年开始主要面向石油工业服务,1958年迁至河北省承德市。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教育部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和优秀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C档建设院校。
“双高”院校升本,未来可期
8月17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4号建议提案答复, 答复中明确,下一步,教育部将研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在研究“十四五”规划高校设置工作时,系统谋划“双高计划”高职学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工作。
7月15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副部长鲁昕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作题为“本科层次现代职业教育逻辑起点和历史方位”的报告。鲁昕在报告中指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结合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定位,围绕深圳四大支柱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培养具有数字化思维能力与数字化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解决“生产一线高端人才”供给,为中国特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实践提供典型示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党委书记、校长杨欣斌要求规划办深入研讨鲁昕会长提出的相关举措,并以此指导学校职教本科实施方案。
8月26日,鲁昕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本科层次现代职业教育逻辑起点和历史方位”的专题报告,鲁昕从时代背景、逻辑起点、历史方位、如何切入等四个方面全面诠释了本科层次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问题。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汤兆武表示,下一阶段,全校上下要积极贯彻落实鲁昕会长的报告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双高”建设方案,深入谋划学校升本实施方案,努力使学校在“双高”建设中走在前列,在“类型”教育中高质量发展。
合并组建本科职业学校,各省在行动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拉开我国独立学院全面转设的大幕。在转设路径中,首次提出“可探索统筹省内高职高专教育资源合并转设”。目前,各地高职院校瞄准这一机会,纷纷与独立学院洽谈合并事宜,各地政府也在积极行动,推动属地本科教育资源扩张。
山西
8月18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本科职业学校的公示》。公示中提出,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将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整合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商务学校办学资源转设为省属公办理工类本科职业学校。
江西
8月24日《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发布,提出支持3至5所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单独转设或与省内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并组建职教本科。
甘肃
7月6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询问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转设进展问题,7月23日得到了官方答复,核心要义是:
利用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本科办学资质,与省内完全具备本科高校设置条件的优质高职院校整合,组建公办本科应用技术学院。
江苏
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官网消息,早在今年7月1日南医大康达学院领导访问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时,就提出了联合转设为本科院校的合作办学事项。
7月23日,连云港市政府专门召开南医大康达学院转设工作推进会,相关领导汇报了转设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了转设建议方案。
广西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求《全区独立学院转设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的方案是:在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现有办学基础上,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并,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广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
本文综合自:河北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各高校官网等。
内容来源:北京头条
“在一起,才会更好!”中国科学院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董传义认为:要探索“政、校、企、会”多方协同的新职业教育模式,整合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才能让新职业教育走得更久、更远。
内容来源:工人日报
我们有理由相信,职业教育的推行不仅能够实现乡村的人才振兴,也能整体推动乡村的振兴与发展。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社会学系主任)
内容来源: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河南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退役士兵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凡具有河南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退役士兵,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学生相同,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按照要求,退役士兵高职扩招的考试形式主要以扩招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为主,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扩招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取进入扩招院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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