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区、市)学位委员会:
2019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各地学生逐渐开学复课。4月3日,又有浙江、山东、辽宁三省份发布公告,分别明确开学时间。截至4月3日,全国34省份中,除湖北、北京、上海、广东、天津、重庆、河北、甘肃、云南、香港、澳门外,其余的23个省份已对开学时间进行了划定,尤其是对即将高考的高三年级,均已明确具体开学日期。“最长寒假”即将结束,各位学子们准备好迎接新学期了吗?
内容转载自:京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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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
《意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劳动教育是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帮助学生掌握劳动技能、锻炼学生的体能体魄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凸显劳动教育的重要育人价值,中共中央国务院适时发布了《意见》,并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严格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这一要求对于中小学劳动课程的开设和实施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
每周1课时的劳动教育课程如何实施?是将学生固定在教室中,由劳动课教师在讲台上分条缕析地讲解劳动的意义、劳动的理论和每项劳动的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还是在劳动课时间把学生拉出去,带领学生到校园、到田间或者到工厂车间,进行漫无目的的体力劳动?
一谈到劳动教育,许多学校最先想到的就是以上两种方式。其实,这是对劳动教育的误解,劳动教育既然是一门课程,就需要根据劳动教育的特点和目标,进行科学的设计。劳动教育既不能像一般的文化课教学,让学生坐在教室里,教师讲,学生听,期末让学生答题考试;也不能将劳动教育等同于一般的体力劳动,让学生去干一些“应景式”的体力活。劳动教育既要有理论指导,也要进行科学设计,这样才能发挥其综合育人价值。
对此,《意见》特别强调:“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劳动能“树德”。劳动教育是贯彻“立德树人”宗旨的有效途径,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劳动能“增智”。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要想熟练掌握一项劳动技能,必须手脑并用。大脑指挥手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劳动过程中的不断试错和纠错,又促进了大脑的思考。劳动还能将学生在课本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学以致用,解决生活问题。在这样的劳动过程中,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会更深、记得更牢。
劳动能“强体”。劳动是最好的体育锻炼,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肌肉和骨骼,促进其健康发育,还能增加肺活量,改善呼吸系统,促进血液新陈代谢。
劳动能“育美”。劳动不但创造了美好生活,而且创造了美。世界上形态各异的建筑物,美轮美奂的园林,一切美的事物都是劳动的结晶,即使是自然景观,也深深打上了劳动的烙印。将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一件“艺术品”,学生在体验劳动的快乐的同时,还能提升自身审美素养。
总之,劳动课程并非每周上一堂课那样简单,学校要通过科学的设计,充分发挥劳动的综合育人价值,让学生在劳动过程中,提升道德修养,学会劳动技能,增强自身智慧,体验劳动的价值和快乐。这才是劳动教育的最终目标。
疫情期间的居家上课学习不仅对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们提出了考验,更是对班主任们的巨大挑战。身为班级的顶梁柱,班主任肩上责任重大,他们时刻心系着孩子们的学习状态与身心健康。那么,特殊时期,如何更好地了解班级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性地予以帮助呢?与大家分享一位一线高三班主任老师总结的经验方法。
特殊时期,身为高三班主任的我,见不到学生总有些心神不宁:他们在家的生活和学习状态好吗?学习效果怎么样?能够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吗?我该怎样了解他们真实的居家状态?从哪抓起、抓什么?
起初,为了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我每天在班级微信群反馈全班学生的在线学习和作业情况,分享一些励志或学习指导的文章。然而,这样的交流基本上是我在输出,得不到学生的主动反馈,属于单方面沟通。之后,我又尝试电话联系,依然是我问学生答,少有交流。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双向沟通,让班主任了解学生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便于提供帮助和指导?
学习评估表可以为班主任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
01
个人学习时间安排统计
每个学生的总学习时间长短、总附加学习用时多少可以通过评估表中的折线图反映出来。据此,教师可以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指导:提醒总学习时间少的学生增加时长,附加学习时间占比少的学生加强个性化的补短学习。
02
起床和睡觉时间数据统计
这组数据既有班级学生起床和睡觉时间的平均数据,也包括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体现了学生的生活习惯、学习效率、时间规划。通过数据分析,我发现有的学生起得很早、睡得很晚,但一天的学习时间却比别人少,这说明时间规划上存在不合理之处。
03
答疑次数数据统计
班主任由这组数据可以分析得出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差异。以一天计,有的学生请老师答疑5-6次,有的学生则为0次。对于请求答疑次数少的学生,我或者科任教师会通过电话进行个别沟通。
04
是否参加锻炼数据统计
这组数据可以呈现出学生的居家状态。居家生活,如果没有适当的身体锻炼,人都要“蔫”了。运动不仅能增强体质,也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我给学生推荐“KEEP”软件上适宜居家进行的运动项目,带动学生健身。有时,我会在班群发一个奖励的小红包,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现在,坚持室内运动的学生数量已有所增多。
05
学习效率评价数据统计
学生居家学习,很容易在自律和时间规划上出现问题。班主任可以具体询问学生困惑在哪儿,是爱吃零食、爱玩手机还是不能按时起床,最后基于个性问题提出建议或给予指导。
01
沟通实现双向互动
学生的学习时长和时间分配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的学习效率和状态,如有的学生学习时间很长,但只是完成了各学科的“规定动作”,学习效率不高;有的学生做完作业后,没有附加学习时间;有的学生几乎从不主动找老师答疑;一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作业时间和附加学习时间则可以到达1:1。学习评估表使学生居家学习的真实状态一目了然,达到了没有沟通胜似沟通的目的,接下来就可以做进一步的了解。
02
管理更加科学精准
有了学习评估表的帮助,班主任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班级总体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学生的个别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微信进行个别指导,督促改进。例如,某天的语文作业班级平均用时为40分钟,但一个学生却做了两个小时。语文老师及时联系她了解情况,原来当天的语文作业是写作文,该学生无从下笔,为此花了很长时间。对此,语文老师就当天的作文题目与她进行了深入探讨,及时发现了学生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例如,有的学生做作业很快,但附加学习时间很少。我建议学生针对自己的薄弱科目实施补弱计划,并给出具体建议。再如,我发现有的学生学习效率低是因为总忍不住刷微信朋友圈,我为他推荐了“番茄时间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提高自制力的小妙招。
03
“班级”更具存在感
在校学习交互性、情感性强,学生可以感受到班级提供的支持与帮助。居家学习,学生却很难感受到这一点。学习评估表可以帮助学生从网络走向现实,感受到同学间的温暖与关照。
有同学家长已经复工,家里和单位两头忙,有了这个评估报告,就可以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明确他哪些方面还有待加强。
对班级和学生的管理不能只依靠经验,鼓励激发学生也不能只打“感情牌”,基于数据的指导更具说服力,也更有助于对症下药。
接受一次挑战,就是一次成长的契机。一次始料未及的疫情,让我们有了意外的收获与成长。春天已来,愿我们在百花烂漫时,相聚校园。
文章来源 | 中国教师报
作 者 | 章淼鑫 北京市育英学校
在听取了学生、家长以及科任教师的建议后,我列出了涉及学生居家学习的各种事项,包括起床和睡觉时间;各科作业时间及附加学习时间(“作业时间”是指完成老师布置作业所需时间,“附加学习时间”为学生个性化的“补短”学习时间);每天答疑次数;学习效率评价;未完成作业的学科;是否参加体育锻炼;学习困惑。之后,我利用“问卷星”把这些事项编辑成调查问卷发放到班级微信群,要求学生每天填写。第二天,我通过“问卷星”的原始统计数据,形成学习评估表反馈给学生、家长和学科教师。
通过对学习评估表的开发和利用,我的班级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有学生反馈说:“我每天都会看班级的学习评估报告,这让我更清楚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在哪里,哪些方面需要保持,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评估报告就像一面镜子,我能够从中看到自己的样子。”
有学生说:“我每天都会看班级的学习评估报告,大家的学习时间都很长,可以激励我不偷懒。”
另外,学习评估表既然适用于疫情期间,是否也可以迁移至常态或假期对学生的管理,用现代云端技术拉近彼此的距离呢?我计划进一步加以尝试。
鲁教办字〔2020〕1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各高中(含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错时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
三、高中(含中职)、初中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四、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五、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备报批。
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每所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1号预警
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云南、海南等地先后有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联防联控。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定期通报情况,落实工作举措,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强化溺水警示教育。学校要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四是加强家校沟通。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印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学生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重点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修订出台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4年,教育部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令),有力推动、规范和保障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是党中央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新要求。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二是内部审计理论和实践有新发展。近年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完善治理等新理念逐步确立,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发生较大变化,发挥作用的空间和范围越来越宽广。三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有新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位,调整了内部审计职能职责,强化了内部审计独立性,规范了审计结果运用等,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有新需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连续6年占GDP比重超过4%。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不仅要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还要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这对内部审计工作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17号令已不能完全适应上述内外部形势变化的需要。因此,我们对17号令进行了全面修订,提出了新时代教育内部审计的定位、机构、人员、职责、权利、监督等,完善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问:与17号令相比,《规定》有哪些重要变化?
答:《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吸收和采纳了有关单位近年来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17号令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二是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明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能,拓展职责范围。三是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和质量控制,丰富结果运用方式和内容,更加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3.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的职能职责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增加了内部审计的“建议”职能。内部审计不仅要揭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内部审计要通过提出科学的建议,推动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解决“屡审屡犯”的顽疾。二是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预警”功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独立、客观、综合的优势,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审计监督,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推进审计工作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三是拓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畴。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等审计职责。
4.问:《规定》如何增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履职能力?
答:《规定》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来增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履职能力:一是明确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管理。二是健全内部审计人员回避制度。为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我们规定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特别明确了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三是完善内部审计人员激励制度。单位要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四是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保护制度。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我们对内部审计管理提出了五方面的要求。一是建立工作规范。内部审计机构要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实务指南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如制定工作规程、审计工作指南等,总结审计经验,优化审计流程,使内部审计工作逐渐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效率和质量。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单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三是优化审计组织方式。为实现审计全覆盖,内部审计机构要突出审计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同时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审计思维,增强数据审计能力,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四是加强自身内控建设。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审计岗位和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防范廉政和审计风险。五是提高审计质量和能力。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业务部门合作,通过找出问题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以评促建”等途径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6.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解决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并规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等。二是加强审计通报力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能有效发挥警示作用,实现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三是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内部审计结果的共享共用不仅要左右联通,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还要上下联动,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激励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
7.问:教育部在落实《规定》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规定》印发后,我们还将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业务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等审计业务和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开展调研评价。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工作质量等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评促建,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来源: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7号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2020年2月25日教育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3月20日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
第五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需要,设置独立的机构或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负责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变动和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当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八条 在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对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权限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本单位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十)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督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三)指导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突出审计重点;
(四) 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五)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内部审计工作交流研讨;
(六)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
(七)维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管理规范有效、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第四章 内部审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部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实务指南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并按规范实施审计。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单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科学合理地确定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制定内部审计计划。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运用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效率。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着眼于促进问题解决,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在分析根本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通过与相关单位合作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建设,合理设置审计岗位和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制度,促进提升审计业务与审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出具审计管理建议书,为科学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 单位在对所属单位开展审计时,应当有效利用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第三十九条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并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方、本单位内部审计管理规定。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于2004年4月13日发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同时废止。
来源:教育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国务院官网)
内容来源:红星新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水泥生产工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水泥生产工、石膏制品生产工、乳品评鉴师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0日
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6-15-01-01 |
水泥生产工 |
2 |
6-15-01-05 |
石膏制品生产工 |
3 |
6-02-04-02 |
乳品评鉴师 |
来源:人社部
随着备受各方关注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名单出炉,高职学校出现了“几家欢乐几家愁”的连锁反应。笔者认为,无论是入围高职学校还是未入围高职学校,都应理性对待此轮“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名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双高计划”建设不是“百米冲刺”而是“马拉松”,在起跑阶段暂时落后,未必就不能率先冲向终点。如果说此轮入围名单的高职学校是“白马”,那么此轮未入围的高职学校,一样有机会成为“黑马”。
“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没有“铁帽子”,进入建设名单不等于进入“保险箱”。《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明确:“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每5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分阶段推进建设。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9〕8号)也强调:“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已经有非常明确的顶层设计,即特别强调项目建设机制基于绩效、有进有出、双向流动、滚动淘汰,不搞终身制,保证建设质量。所以,创建公平竞争机制和环境,让“白马”“黑马”向着目标竞相奔驰是众望所归。如果相关高职学校沉湎于已有基础,不思进取,即便此轮入围,最终难免出局。反之,如果相关高职学校能够直面差距,奋起直追,即便此轮暂未入围,将来也有可能实现“逆袭”。“双高计划”项目的动态调整建设机制,革除了以往“项目驱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痼疾,不仅倒逼此轮入围名单的高职学校居安思危,也让其他未入围的高职学校看到方向和希望。
“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拼的是实力而非资历,注重的是绩效而非名号。“英雄不问出处”,不论是否曾列“国家示范校”还是“国家骨干校”“优质校”,不管是省属高职学校还是地市属高职学校和行业或社会力量举办的高职学校,只要拥有“一技之长”,就可以放手搏、勇敢上。事实上,此轮入围“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名单的高职学校,只有76所国家示范校入选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仅占入选总数的38.6%,已有20多所学校被淘汰出局。虽然非国家示范(骨干)校没有入选高水平高职学校,但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遴选中表现不俗,在141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中,非国家示范(骨干)校有52所入选,占比达36.9%,比国家示范校多入选18所,与国家骨干校大致相当。可见在这场高职教育的“马拉松”中,“双高计划”项目给了那些非示范(骨干)高职学校一个赛道“跑马”的机会。
“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进入建设名单只是起点而非终点。捷足先登者未必就能一路领先,暂时落后者未必不能后来居上。因此,对入围的高职学校而言,不论是老牌名校还是后起新秀,都应时刻保持一份清醒,存有一份压力,争取新的突破而不满足于既有成绩,对标世界水平而不满足于国内领先。反之,对此轮未入围的高职学校来说,如果能够直面差距、找准定位、奋起直追、扬长避短、强化内涵、形成特色,聚准“双高计划”项目的“学校和专业群”两个建设焦点,围绕“双高计划”项目“1个加强、4个打造和5个提升”的建设任务,努力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这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追赶超越,最终极有可能使自己由“潜力股”成为“绩优股”。
“双高计划”项目遴选认定并非一劳永逸,实现有进有出“双向流动”同样需要政校双方持续努力,特别是管理发力。一方面,国家要扎紧制度“篱笆”,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强化绩效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在“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内,对入围的高职学校所有建设成果进行绩效评价的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价,以使绩效评价活动更加科学、独立、客观、公允和高效,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严厉惩处。该摘“帽子”的绝不含糊,该淘汰的绝不让其留级。
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的绩效管理和评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所有高职学校都有重要意义。文件强调: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学校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应该说,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不会比遴选建设名单来得简单,而它对于高职学校个体及整个中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影响效应则更大,社会各界都会密切关注“双高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出台。
另一方面,此轮未入围“双高计划”项目的高职学校也要积极主动对标“双高计划”项目遴选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在内涵建设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进行更深层次的管理创新,以科学管理取代经验管理,建立起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上下协作争创“双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取在下一轮“双高计划”项目遴选竞争中胜出。笔者认为,对未入围的高职学校而言,尤其要做好下列工作:首先要全方位建好“播种机”,从上到下播种下绩效管理理念的种子;其次,全员当好“授业者”,从上到下深化绩效管理润物无声;再次,全过程演好“园艺师”,从上到下及时修剪纠正学校内涵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目标偏差,从而实现学校和专业群高水平有特色高质量发展。
“双高计划”项目犹如新时代高职学校发展的“赛马场”,建设好“双高计划”项目离不开“有进有出”的双向流动机制,坚持双向流动才能“优胜劣汰”,从而保证“双高计划”马上功成,换言之,只有 “白马”“黑马”同时驰骋赛场,最后胜出的才是真正一流的“骏马”。
(作者系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来源|职教圈
近日,山东省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拨付3亿元省级建设经费。
山东省对“双高计划”学校给予重点支持,按照每年每校3000万—5000万元的标准拨付经费,支持学校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要求学校把“双高计划”和职教高地建设一并谋划,增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特色建设任务,并在学校“双高计划”建设中明确高地项目经费;要求各市和举办单位落实承诺的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周期内共投入15.458亿元。
在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中,山东省有15所高职院校入选,立项总数位居全国第二位。山东省将在建设周期内,按年度给予资金支持。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在疫情期间,成都通过在线教育实现了‘停课不停学’……”北京时间4月1日晚上8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终身学习研究所举办的第三场全球“学习型城市应对新冠病毒网络研讨会”上,成都市教科院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副主任王妍向全球180余个国家(地区)分享疫情期间成都通过成都数字学校的专业平台,开展“停课不停学”在线直播教育的相关经验,并现场回答提问。
如何做到在线教育全覆盖?
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上网,保证学习资源健全优质
此次研讨会议的主题是“公平与全纳”,来自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的180余个国际成员城市通过直播视频形式参会交流,成都作为本次中国选出的4个城市(北京、上海、成都、武汉)之一进行分享。
疫情期间,如何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在线学习并获得高质量教育?对此,分享人王妍表示,如果要做到在线教育全覆盖,那就必须聚焦两个问题。“一是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网上学习,尤其是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二是要保证学习资源要健全、科学与优质。”
完善基础设施是实现在线教育全覆盖的关键。“我们在全市22个区(市)县积极建设4G基础设施,确保每个学生能够链接上高速互联网。”王妍现场分享数据,不少参会代表实时留言表示惊叹。王妍表示,成都还开展了学生全覆盖调研,“找出缺乏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个人电脑或电视设备的学生这一环节十分重要。”
“当我们实现在线教育全覆盖后,又冒出来另一个问题。”王妍话锋一转,引起全场注意。“如何让学生获得个性化、高质量的学习资源成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疫情期间,成都数字学校面向初三和高三学生进行网络直播,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等36个科目的现场直播课,四川省1500万余人次观看了596门课程。“成都数字学校的课程不是由一位老师提供,而是由一个团队研究制定,从而保障了教学质量。”王妍介绍,成都数字学校提供的线上教程,由全市196位优秀学科教师和教研员组建团队,反复磨课并修订教学设计。
如何进行教师培训?
着重技术信息培训,让农村学校线上教育“不掉线”
与面对面上课的传统教学场景相比,在线教育在突破了时间与空间制约的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
“师生如何互动,是在线教育的难点。”王妍的一句话道出许多参会代表的心声,大家纷纷在视频中点头表示赞同。对此,王妍也分享了成都在疫情期间的种种尝试。“在成都数字学校课堂上,我们的教师可开放评论互动区,借助‘三分屏’直播技术,一边开展实时在线互动,一边灵活调整教学设计。”王妍表示,还有老师通过收集学生学习过程的数据,构建学生个性化知识树,让学习过程可视化。此外,成都数字学校还灵活运用“双师”模式、“先学后教”的翻转课堂模式、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来保障直播教学课程质量。
“请问在疫情期间,我们该如何进行教师培训?”报告结束后,会议主持者通过视频提问。“对教师进行技术信息培训至关重要。”王妍表示,为提高教师制作课件、直播上课等计算机操作技能,成都通过成都数字学校平台对大量老师进行了技术培训。“其中包含不少信息技术相对落后的农村老师,培训大大改变了他们的教学理念。”
“无论身处城市还是农村,每个学生的学习权利和机会应该得到保障。成都数字学校网络教育实践的努力,实际上是开展大规模个性化网络教育的实践。”王妍说。
据了解,成都数字学校由成都市教育局主办、成都市教科院进行学术和科研设计、新华文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注册人数达155万余人。
内容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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