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国际职教大会
当前位置:职教网 ☉ 资讯 ☉ 国内新闻 ☉ 综合资讯
展开全部

3月1日,教育部举行第四场教育新春系列发布会,宣布“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升级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新升级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汇聚更多资源,开发更多功能,将成为“助推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和有力支撑”。


新平台——

资源总量大幅增长


升级后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总量大幅增长。


平台进一步丰富原有的专题教育和课程教学资源,新增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庭教育、教改实践经验等4类资源,共6个板块。现有资源达到21334条,其中新上线10335条,还外部链接60个专业网站共享有关资源。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这次升级建设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重点聚焦“三个提高”,即提高作业的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凸显服务“双减”工作的需要。


为提高作业设计水平,平台在“教师研修”板块专门开设了作业设计专栏,提供分学科的作业设计指南以及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关于作业设计的专题辅导报告。在“课程教学”板块中,也提供了精品课后练习作业,特别是早期录制的人教版教材课程都精心设计了课后练习作业。


为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课后服务”作为6个板块之一独立设置。平台广泛汇聚遴选了各方面优质课后服务资源,目前已经上线1166条课后服务资源,涉及科普教育、体育锻炼、文化艺术、经典阅读、研学实践、影视教育等6类资源,还链接了国家博物馆、数字科技馆、“数字敦煌”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校的线上博物馆。


“这将进一步丰富学校的课后服务资源,特别是对一些存在课后服务资源不足的学校将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吕玉刚希望,广大学校和师生充分利用这些资源,进一步提高学校的课后服务水平,开展更多的课后服务的项目。


为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平台提供了丰富的课程教学资源,原来只有国家统编教材和人教版的教材,这次新增加了7个出版社116册教材的课程教学资源。下一步,教育部将把所有国家审定教材的课程教育资源全部上线,促进教师学习借鉴优质教学案例、农村地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在“教改实践经验”板块,平台设立“双减”工作栏目,推荐了一批地方和学校落实“双减”工作的典型经验。


新应用——

以信息化助力教育现代化


“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升级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正当其时。


两年前,面对突发疫情,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紧急上线,为支撑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和学生平时自主学习、教师改进课堂教学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累计浏览次数达64亿,特别是去年7月“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日均浏览数量显著增加,受到师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好评。


“随着‘双减’深入实施和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以信息化助力教育现代化提出了迫切需求,亟须进一步加强建设与应用,拓展平台功能、丰富平台资源,更好地服务学生自主学习、服务教师改进教学、服务农村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家校协同育人、服务应急‘停课不停学’等。”吕玉刚说。


云平台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从河南的应用实践可见一斑。


“我们把云平台的优质资源,作为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重要补充,引导学生利用平台开展预习、复习,有效降低了参加校外教育培训的冲动,减轻了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说。


除了赋能学生自主学习,对河南1.25万个教学点薄弱学校来说,云平台更是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通过云平台,河南指导各地各校把国家优质资源融入日常课程教学体系,针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充分利用云平台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丰富学生学习生活。目前,河南基于云平台建立“双师课堂”模式的学校已达1700多所。


本次升级的新平台,教育部将面向战线,全面部署,指导各地各校将充分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


吕玉刚介绍,教育部将加强使用培训指导,将“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的有效使用纳入各级教师培训,同时加强学生使用平台资源的指导,并将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督导评价重要内容。


新功能——

功能全面优化升级


“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升级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从技术保障和功能使用上,也是一次全新的优化。


在2020年2月17日上线运行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选择了功能简单、稳定可靠的技术路线。“在当时全国教育系统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亿万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的背景下,要求必须做到平台操作简单、界面简洁、视频播放流畅。”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杨非说。


在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之后,结合服务落实“双减”工作的需求和用户的建议等情况,云平台的“升舱”改造势在必行。


据介绍,新平台的用户服务更加精准,汇聚功能更加完善,场景支撑更加丰富,协同运行更加规范。


“新平台可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用户提供资源的个性化订阅、智能推送推荐、精准检索等功能。拓展不同应用场景下资源使用模式的支持功能,优先满足专题活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备课研修、课后服务等重点场景。”杨非进一步阐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是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建设的首批示范学校,同时也是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的资深用户。集团党委书记黄莉在今天的发布会上特意展示了学校对平台资源的“深度使用”。


该校与企业、机构共同研发数字化终端“数字课桌”,并把自主开发的教师备课手册、学生学习手册、教师课件等校本资源,以及云平台上的精品课程资源进行数字化嵌入,让教学内容精准触达每个学生。


云资源变成可用的数字化资源,适配到每一名学生的终端。“这极大方便了教师和学生。我们以技术变革为手段,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黄莉说。


随着平台运营保障机制的完善,未来,将有更多的用户和该校一样,深度开发平台内容,获得平台功能支持。


吕玉刚表示,下一步,各地各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的充分应用与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加强智慧课堂、智慧作业以及线上答疑、网络教研等多场景的应用,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来源: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根据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结果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2.93万所,在校生2.91亿人,专任教师1844.37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9年。


一、学前教育

2021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9.48万所。在园幼儿4805.21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218.20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78%。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319.10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8.1%。


二、义务教育

2021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72万所。在校生1.58亿人。专任教师1057.19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4%。

全国共有小学15.43万所。小学招生1782.58万人,在校生1.08亿人。共有小学专任教师660.08万人。

全国共有初中5.29万所。初中招生1705.44万人,在校生5018.44万人。共有初中专任教师397.11万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

202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1.4%。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46万所。招生904.95万人,在校生2605.03万人。共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202.83万人。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招生488.99万人,在校生1311.81万人。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69.54万人。


四、高等教育

2021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12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38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高职(专科)学校1486所;成人高等学校256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43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7.8%。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招生1001.32万人,其中,普通本科招生444.60万人;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高职(专科)招生552.58万人。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在校生3496.13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1893.10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12.9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1590.10万人。

全国共招收研究生117.65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12.58万人,硕士生105.07万人。在学研究生333.24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50.95万人,在学硕士生282.29万人。

全国共招收成人本专科378.53万人,在校生832.65万人。招收网络本专科283.92万人,在校生873.90万人。

全国共有高等教育专任教师188.52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6.97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56万人;高职(专科)学校57.02万人;成人高校1.97万人。


五、特殊教育

2021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288所。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4.91万人,在校生91.98万人。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6.94万人。


附注: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所有数据均不包括军事院校和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3、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信息来源:教育部

2022年我省高职单招报考时间为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拟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具体报考要求和程序详见《2022年高职单招报考须知》或向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咨询。


高职单招报考缴费、命题、组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各类考试实施方案,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查询或直接向牵头院校咨询。


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建筑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四类和对口农林类、对口畜牧兽医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和高职单招对口旅游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医学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部

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免考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申请免考。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一、流程及要求

(一)现场注册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

要求: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网上申请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填写申请信息。


(三)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四)网上支付

时间: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现场确认完成后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五)结果发布

时间:4月6日17:00后。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免考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


(六)成绩发布

时间:5月10日17:00后。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若证书在线查验未通过,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制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2月27日以第52号部长令颁布。今天教育部举行的2022教育新春系列第二场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表示,《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调整范围。《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


    二是拓展工作职责。《办法》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明确职责,既能充分发挥各类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的优势,为更好履职提供依据,也有利于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能力、健全学校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三是完善管理体制。《办法》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规定了管理体制。在国家层面,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宏观政策,统筹指导地方开展法治副校长有关工作。在地方层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实践中已有的做法和当地实际统筹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四是健全聘任机制。《办法》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在政治、业务、身心健康、教育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由派出机关根据条件择优选派。为扩大选择范围,《办法》将年龄不超过65周岁、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也纳入聘任范围,希望更多热心教育的法治工作者贡献力量。在聘任机制上,《办法》规定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聘任计划,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组织学校选聘。《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并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同时,《办法》对任期及续聘等作出针对性规定,破解配备不平衡、聘任不及时、流动频繁等问题。


    五是强化保障激励。《办法》规定,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和水平;派出机关要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学校要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办法》还明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办法》的贯彻落实以及发挥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制度优势,离不开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的大力支持,也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作为、细化责任。”邓传淮说。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的宏观政策,统筹指导地方开展法治副校长的推荐、聘任、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参加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以下称派出机关)应当遴选、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


(三)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退休人员也可以经推荐担任一个任期的法治副校长。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商有关部门制定法治副校长聘任计划,会同派出机关综合考虑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协商确定、统筹安排法治副校长人选,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


第八条 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


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同时担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第九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商有关部门组建由不同派出机关人员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服务区域内学校。


第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派出机关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库并动态调整。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从人员库中自主或者根据统一安排选聘法治副校长,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一条 法治副校长由所聘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学校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派出机关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应当及时报告,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派出机关在30日内重新推荐或者委派。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派出机关制定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并纳入教师、校长培训规划,安排经费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培训应当包括政治理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法律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当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任职期间,根据实际安排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十三条  派出机关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派出的法治副校长在任职学校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鼓励、支持其履职尽责。


法治副校长应当按照本办法主动参与学校工作,积极参加培训,定期到校开展工作。鼓励法治副校长利用信息化手段,参与学校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支持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主动向法治副校长介绍学校有关情况,定期收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法治副校长反馈,配合法治副校长做好相关工作。涉及到法治副校长履职的会议、活动,应当事先与法治副校长沟通,并通知其参加。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法治副校长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职责等应当以适当方式在学校公示。


第十五条 派出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偏远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学校任职的法治副校长给予食宿、交通等补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按年度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出评价。


学校对法治副校长进行评价时,应当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并将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派出机关。


第十七条 派出机关应当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学校作出的工作评价以及法治副校长的述职报告等应当一并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区域内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应当予以表彰、奖励或者会同派出机关联合予以表彰、奖励。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纳入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对推荐、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机关、学校,应当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派出机关对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从其他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幼儿园聘任法治副园长的,聘任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文综合自 | 中国教育报、教育部官网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教育部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教育信息化首场辅导报告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校长吕建作题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思考与认识》的报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吕建院士结合国际大势和国家战略需求,从时代背景与宏观认识、战略内涵与结构机理、中国实践与健康发展、数字经济与一流建设等四个方面,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以及教育如何适应并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作了全面系统深入解读。


怀进鹏在讲话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和数字经济、数字中国建设发展,多次强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教育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


怀进鹏强调,教育系统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资源数字化建设,有基础、有能力、有优势,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要牢牢把握“方法重于技术、组织制度创新重于技术创新”的工作理念,按照“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示范引领、安全运行”的工作要求和思路一体化推进建设与应用。一要坚持“应用为王、服务至上”,把业务应用摆在优先突出位置,以应用需求驱动运行平台、安全平台、标准平台和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加强内容建设和运营维护,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切实为师生提供能用好用的数字化资源。二要示范引领、成熟先上,加强资源整合,建立示范引领和试点机制,做好教育数字化建设推广应用探索,推动教育信息化实现发展标准化、成果品牌化,大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要以标准安全运行保障为支撑,筑牢数据安全底线,探索创造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数字化治理标准,构建可持续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教育部机关司局、各直属单位、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有关司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通过视频方式同步收听收看。


来源:教育部

新京报讯(记者 冯琪)2月18日记者获悉,教育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进行调整,包括整合、新建、更名,如新建成立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等。


教育部称,经中央编委批准,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


部分单位整合组建新单位。其中包括,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整合,组建新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教材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新的课程教材研究所;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并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新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和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保留中央电化教育馆牌子。


同时,新建成立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此外部分直属单位进行更名,如: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更名为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保留原加挂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国际教育测量交流与合作中心牌子;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新京报记者 冯琪 编辑 巫慧 校对 张彦君 


来源:新京报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202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202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1〕8号)要求,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核、专家遴选等程序,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思政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广乐010-66092064,王磊010-66096328,电子邮箱:szc@moe.edu.cn。


附件:1.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公示名单

2.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公示名单

3.2022年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公示名单

4.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公示名单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22年2月11日

1月16日至17日,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有效转化为教育发展导向、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著,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向纵深推进,人民群众教育急难愁盼加快破解,服务支撑国家战略有力有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得到提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展现了新时代教育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一年来,教育系统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认真履职、辛勤工作,在汲取历史智慧中守正创新,在紧扣时代脉搏中开拓进取,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会议强调,在“两个大局”背景下,教育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必须跳出教育看教育、立足全局看教育、放眼长远看教育,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应变,抓住重大机遇,开创教育新局面。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教育的先导地位,下好教育优先发展的先手棋。二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给教育带来的外部挑战,锲而不舍实现既定目标。三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现代化经济体系转型升级对教育的迫切需求,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四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教育期盼,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五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教育自身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质量。


会议指出,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教育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出实质性贡献。一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育人,着力以风清气正的环境育人,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二是巩固发展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持续打好“双减”攻坚落实战,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三是大力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的职业教育。优化发展环境,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高内涵质量。四是创新发展支撑国家战略需要的高等教育。推进人才培养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适应新发展格局需要,以高质量的科研创新创造成果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切实保障教师权益。六是以改革创新注入教育发展强大动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激发基层和学校活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健全4%落实机制。七是在大变局中谋划教育对外开放新策略。用好全球优质教育资源,讲好中国故事。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扬钉钉子精神,重实干、求实效,提高政治站位,重视战略策略问题,加强闭环管理,强化协调联动,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局、教育部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以及各地教育部门、直属高校、合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计划单列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应邀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北京市等13个省(区、市)教育部门负责人作会议交流发言。


信息来源:教育部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系统总结2021年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全面分析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研究部署期末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确保命题质量,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积极通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反馈交流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和学生学业质量情况。合理布置寒假作业,鼓励布置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指导加强亲子交流,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寒假。


会议强调,寒假期间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关键期。各地在寒假期间要严格日常巡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令行禁止,要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会议指出,下一步要深入巩固学校“双减”工作成果,作业管理再强化、课后服务再提升、课堂教学再提质、赋能教师再发力、均衡发展再提速、宣传引导再深入,进一步提高学校落实“双减”工作水平。要按照“持续用力、巩固成果、消除盲点、提高水平”的总体要求,明确方向、理清思路、扎实推进、防范风险、有效引导,扎实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的目标圆满完成。


会上,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金华市等部分地方代表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地区在作业管理、教育教学、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双减”全国试点地区教育局(教委)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科室)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


来源:教育部

12月29日下午,2021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立足教育强国建设、教育优质均衡和教育改革发展看教育信息化,进一步强化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政治担当,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础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数字资源供给质量显著提升,管理信息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大大增强,网络安全支撑体系持续优化,网信工作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理念获得国际认可,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子,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会议要求,立足新阶段,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整体布局,推动“四个支撑”;聚焦教育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四个优化”;立足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强化协同作战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


河北、辽宁、上海、湖南、广西、新疆等6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交流发言。教育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教育部

1.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4月12日至13日,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10月12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2.习近平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 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方向

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方向,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3.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印发 推动高校党建与高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4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8月17日,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健全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压实高校党建工作政治责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高校党建与高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4.新修改的教育法通过 丰富完善了教育方针的法律表述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其中将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中央精神将“劳”纳入教育方针,丰富完善了教育方针的法律表述。


5.“双减”工作全面启动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7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标志着“双减”工作全面启动。教育部等19个部门组成“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教育部统筹各方、多措并举,提升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部署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扎实有效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青春誓言礼赞建党百年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勉励青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代表集体致献词,发出“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听党话、跟党走,让红色基因薪火相传,成为青少年的精神底色。

 

7.习近平回信勉励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9月8日,在第三十七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回信,对他们寄予殷切期望,并向全国广大教师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祝福。习近平勉励广大教师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今年1月,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全面系统部署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8.高考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艺体高考进一步规范

9月15日,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个省份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我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至此,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9月24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扩大省考国考范围、改变“重专业轻文化”倾向、保证招考公平公正成为改革的方向。


 9.全国教材工作会议举行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

10月12日,全国教材工作会议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表彰会举行。会议提出,加快形成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教材建设要充分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形成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教育部组织编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帮助广大学生更好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


 10.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相关内容作出规定,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此前,《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来源:教育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部署做好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


《通知》强调,高校要严格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科学合理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通知》对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统筹、监督管理提出相关要求。高校要科学合理做好专业设置规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要加强本地区(系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统筹管理。高校应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定期对已开设专业进行检查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高校应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教育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或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普遍不符合要求的省份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全省专业点新增。


《通知》同时对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进行了部署。高校于2022年1月31日前提交拟招生专业信息,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国家开放大学将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地区(系统)专业信息进行汇总提交,教育部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公布备案结果。


下方为通知详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考试中心:


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统筹与管理,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业设置规划与统筹

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以下简称高校)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主动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成人学习规律,科学合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应加强本地区(系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统筹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办法》关于专业设置条件、程序等要求,组织专家对本区域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并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本地区专业规划和《办法》相关规定的拟设置专业,应督促学校暂缓设置并指导整改。


二、加强专业设置监督与管理

高校应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定期对已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调整、撤销评估不合格或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办学条件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的专业点,应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或撤销,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高校应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


教育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对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材料进行抽查,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或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普遍不符合要求的省份予以通报,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全省专业点新增。


三、做好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

2022年拟招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指2022年填报、拟于2023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备案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进行,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xjy.moe.edu.cn)填报。


一)普通高校、职业高校应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国家控制的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家控制专业设置资格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开放大学、成人高校原则上不设置国家控制专业。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暂停新增网络教育专业点。高校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专业设置填报。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和统筹,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2022年××(省份)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我部。


(三)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专业设置由国家开放大学统筹提出,教育部组织专家评议后确定。国家开放大学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2022年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我部。


(四)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筹提出本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将《2022年××(省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2022年3月31日报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


(五)教育部于2022年5月31日前公布备案结果,备案结果将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对接。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填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六)高校如有账号新设或更名问题,由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出申请,经我部核准后办理。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用户名、密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附件:1.2022年××(省份)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3.2022年××(省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教育部



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教育部直属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系统观念,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目前进展顺利,一批政策举措不断落实落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在今日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的举措及取得的进展予以介绍。


续梅介绍,教育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要实施了以下六项工作举措:

一是系统谋划部署。从教育部党组、司局,包括直属单位,还有党员干部三个层面协同推进。

二是建立了重点清单。明确了12个部党组层面重点事项,135个司局和直属单位重点事项,并且确定了年内要完成的17个重点民生项目。

三是机关带动战线。部党组成员全员参与,牵头负责重点事项的推进落实。向31所中管高校和49所教育部其他的直属高校派出了12个指导组入校开展指导工作,组建了16个督查组督查“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运用“互联网+教育督导”举报专栏,收集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的举报信息。

四是持续统筹调度。及时总结进展,交流经验,推动落实。

五是强化沟通协调。坚持左右协同、内外结合,组织多方密切配合、联合攻关。比如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网信办、银监会、市场监管局等多个单位出台了规范“校园贷”的文件,来共同实施监管。

六是加强成果宣传。及时发现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加以宣传推广。


在成效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贯彻中央部署展现担当。扎实推进“双减”工作,19个部门组成了“双减”工作的专门协调机制,已经出台了20多个配套的文件。校外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校内服务有效提升。实施中共党史学科建设推进行动,加强高层次党史人才培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心理咨询教师和辅导员进行广泛的专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

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施了“高考护航”行动,实现了2021年平安高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2021届毕业生就业状况保持了总体稳定,稳中有升。加强对留学人员关心关爱,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方式,为出国受阻学生办实事,持续强化防疫指导、物资保障等,保障留学人员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合法权益。

三是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突破。在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稳步推进,配套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教育评价功利化倾向正在不同程度得到遏制。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推动大学生进一步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打出了全面摸排、专题部署、及时约谈、逐级督办等“组合拳”,在工资收入、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

四是教育信息化为民服务取得新进展。加快推进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各级地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建设。精心打造“同上一堂课”。深入推进“慕课西部行”计划。建设教育考试电子证书系统,目前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都可以提供电子证书的服务。

五是教育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加大对高校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支持力度。攻克“卡脖子”难题,聚焦国家安全、产业安全、人民健康等关键领域,支持相关高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攻关战略布局。


来源:新华网


21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围绕“双减”工作情况介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新学期开学以来,各地各校坚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地各校“一校一案”制订了课后服务方案,普遍开展了课后服务,基本实现了“5+2”全覆盖,课后服务项目质量有效提升,有效解决家长“三点半”接孩子难问题。在课后服务时间不仅指导学生有效完成书面作业,做好答疑辅导,还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科普、体育、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据直报平台摸底调查,有92.7%的学校开展了文艺体育类活动,88.3%的学校开展了阅读类活动,87.3%学校开展了科普、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课后服务吸引力显著增强。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广大教师积极付出,有91.7%的教师参与提供了课后服务,同时还遴选聘用了20余万名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了学生不同学习需要,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比例由上学期的49.1%提高到目前的91.9%,有力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回归校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解决了家长“三点半”接孩子难问题。在课后服务中,根据家长需要,各地各校还普遍提供了延时托管服务;此外,有2.1万所学校积极探索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有302.6万名学生参加暑期托管。


教育观念正在发生积极转变。“双减”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校长教师、家长、社会教育观念的转变,科学教育观念得到广泛支持和认同,普遍更加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更加关注学生全面素质提高、身心健康发展,发展素质教育更加深入人心。特别是许多家长转变了过去让孩子拼时间、多刷题、盲目报班的行为。据调查,70.3%的家长认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育儿理念,66.2%的受访家长表示要鼓励、陪伴孩子参与校外体育运动,65.5%的受访家长表示不额外增加孩子课业负担。


学校落实“双减”工作普遍好评。据国家统计局在秋季开学后的专题调查显示,校内减负成效初显,作业负担明显减轻,73%的家长表示孩子完成书面作业时间比“双减”前明显减少,85.4%的家长对学校课后服务表示满意。


来源:新华网

为全面总结2020年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研制完成《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力求突出时代特点,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以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采用海量数据挖掘、多维案例分析、大规模问卷调查等方法,结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和全国1000余所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对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高校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呈现本科教育教学整体情况、问题和趋势,并提出改进建议,引导高校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报告》指出,疫情期间高教战线凝心聚力,通力合作,为疫情防控贡献了重要力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百余所高校派出了上万名医护人员驰援疫区;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积极投身抗疫防疫科研攻关。疫情期间不停教、不停学,多措并举保证招生、教学、就业等稳步推进。在线教学规模庞大,全国本科高校共有108万名教师开出110万门/1719万门次课程,在线学习大学生人数共计35亿人次,全国高校在线课程开出率达到91%。


《报告》认为,高校致力构建“大思政”立德树人格局,持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各校积极探索思政课与课程思政的建设新思路新方法,将“战疫”素材融入思政教育,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四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营造浸润式思想政治教育环境。调查显示,2020年大学生对思政课的满意度超过90%,比2015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四新”建设不断深化,推动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创新教育学院建设进入试点阶段。“双万计划”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指引专业、课程改革方向。高校搭建“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截至2020年底,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数累计达11579个,校均投入经费932.39万元。


《报告》表明,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崇德尚能服务人才培养。高校教师数量增长明显,师德师风、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全国本科高校专任教师总数126万人,比2019年增加了3万人。全国本科高校拥有博士学位教师人数占比为41.78%,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为50.92%,“双师型”教师占比为19.64%,在校生与思政课教师之比为398:1,各指标均相比上一年有了不同程度提升。


《报告》反映,大学生学习体验满意度、教师教学效果和用人单位对本科毕业生满意度整体较高。调查显示,93%的学生整体上比较认可教师的课程教学以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源、服务和支持,93%的学生能够采取深层学习方式主动进行学习,94.7%的教师十分专注于教学工作,85.2%的教师教学质量得到了单位和学生的认可,96.46%的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比较满意,95.2%的毕业生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95.91%的毕业生职业道德水平得到了正面评价。


《报告》指出,疫情期间高校适应需要主动作为,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努力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改变了形式,“在地留学教育”得到了发展,国内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在读学生超过30万人,我国成为世界主要留学目的地国之一。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本科教育中外合作项目890个(其中2020年新增83个),覆盖28个省份,涉及440所高校、3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累计开展双语或全外语课程88289门,与上一年相比增加了3.61%。


《报告》显示,高校质量保障在主动应变中持续改进,质量文化建设持续加强。高校着力构建落实立德树人、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体系,加强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和质量管理,推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2020年,全国高校专兼职教学督导人员已达4.3万余人,本科生参与评教数达17553万余人次。全国18所新建本科高校参加了合格评估,305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62个专业通过了师范类专业认证,269个专业通过了医学专业认证。


《报告》表明,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应有贡献。高校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在培养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基层干部、培训技术人员、为当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4.5万公费师范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截至2020年9月,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培训各类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16.58万人,购买和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6.24亿元。


与此同时,《报告》对部分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深入探索不同学科专业课程思政的有效路径。高校应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尊重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的特殊性,研究探索思政教育与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提高课程思政效果。二是积极建构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应倡导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从学生特点出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将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贯彻到人才培养全过程中。三是大力加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办学的长效机制建设。高校应当增强主体意识,以“四新”建设为契机,通过调整学科专业组织体制、搭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平台,以及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重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考核和教师评价方法,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办学创造优良的环境条件。

目前,《报告》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来源:教育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发挥科协系统资源优势,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高学生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以“请进来”的方式,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科学家、两院院士及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以及符合学校需求的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或合作机构,有效开展科普类课后服务活动项目。加大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形成协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科技辅导员,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就近分期分批到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探究式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科协组织要指导支持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优先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要,开发精品科普课程,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讲解指导,切实增强科普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适宜性和趣味性。


《通知》提出,教育部门会同科协组织要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将遴选推荐的有关专家纳入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统筹制订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注重依托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突出世界科技前沿、科学发展规律、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精神、思想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开阔教师科学视野,提高教师科学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通知》明确,要发挥科协组织在规范校外培训中的作用,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研究,积极研制有关专业标准和工作指南,为有关管理部门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提供专业支持。


来源: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职业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2019年,国务院决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五年来,全国共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近1亿人次;其中,培训企业职工超过3000万人次,农民工超过4000万人次,贫困劳动力超过900万人次。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5000万人,均比“十二五”期末有较大幅度增长。技能人才总量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建设技能型社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技能提升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发展实体经济,亟需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创造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就业新增长点、新就业形态不断发展,劳动者参加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的内在动力逐渐增强。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职业技能培训面临新的挑战。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与用人需求存在差距。职业技能培训难以适应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发展要求,培训基础能力薄弱,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持服务体系亟需完善,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的规模质量与建设技能型社会需求仍有差距,必须深刻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全面分析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建设规模宏大、质量过硬、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配合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吸引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大力弘扬和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注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技能素养。

——坚持就业导向、提质扩容。牢固树立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为劳动者储备就业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工作能力。

——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的统筹利用,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等功能作用,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社会资源依法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共建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劳动者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需求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覆盖劳动者职业生涯全程,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

——共建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更加健全。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持续推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优化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稳步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破除学历、身份等限制,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顺畅,多元化评价方式不断完善,技能等级与薪酬分配的联系更加密切,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和推动技能成才的作用更加显著。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更加有效。培训与就业的衔接更加紧密,形成个人投入、企业支持、政府补贴共同投入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系,市场引导和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力度更大、效率更高。


lQLPDhr4i12aPQ3NAWXNAjawXJdyyu7MER8BxHU7FEBTAA_566_357 


三、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着力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发展动力和创新创造活力。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培训为有益补充,以行业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


(五)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和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等,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调整工作及培训时间,依法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

实施退役军人培训计划。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适应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各地对接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实现退役军人跨省异地培训。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以输出地为主,组织当地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其就近就业创业。以输入地为主,大力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要注重对准备外出就业青年农民工的职业指导和培训工作,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促进其职业技能提升。积极推进乡村建设所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其它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农村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做好其他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适合女性就业的育婴、家政等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和编织、手工制作等专项技能培训。结合失业人员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转岗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做好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

开展技能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困难职工家庭、社会救助对象和残疾人,重点依托职业院校,实施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七)加强创业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八)加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健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行动。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试点,完善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有关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支持公共职业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聚焦服务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加短期实用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优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增加职业技能培训公共资源供给,开展送培下乡、送培上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技能人才智力支持,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


lQLPDhr4i2oelZvNAerNAkGwygsNYqqeVKYBxHVPbIDUAA_577_490


lQLPDhr4i3HeOo_NAUzNAkGwKowbxqMghowBxHVdEIDSAA_577_332


(九)鼓励企业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网络学习平台、职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十)推进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突出职业技术(技工)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提升培训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施院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动员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积极为毕业年度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可按规定承担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支持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技能培训服务。


lQLPDhr4i3kFSBPM-c0CPrDvKqGWbjKVDgHEdWgagFMA_574_249


(十一)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规范发展。

依法鼓励支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通过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源提供民办职业培训服务。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各地依托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进培训资源库开发应用,支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建设。加速推进规范化管理,形成线上培训平台审核、评价与退出机制,探索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将相关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当地培训机构目录。


五、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十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加强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育,研究编制职业素质纲要。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大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宣传。依托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所,推动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引导全社会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报国,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十三)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依托各类企业,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参加学徒培训,通过企业、院校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对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大力推行学徒制。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共订人才培养方案,共担培养成本。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以及现代农业等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研修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对企业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

加大能工巧匠培养力度。加强专项职业能力开发,组织同业交流,做好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传承。通过举办手工技能大赛,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设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人走进当地中小学校,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教育。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创建特色劳务品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强技能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工巧匠。

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建立技术工人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做好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对接技能密集型产业,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中,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大力培养先进制造业技术工人,着力开展现代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

 

(十四)高质量推动产训结合。

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立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生产需要,开展产训结合城市和企业试点,促进企业生产和培训有效衔接。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


lQLPDhr4i4AsVjjNARHNAj2wLC5bIHowQtoBxHVz5UDUAA_573_273


(十五)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

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术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


lQLPDhr4i4kdKDfNAYXNAj6wXrp95XT_GXgBxHWDPQDSAA_574_389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

(十六)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工作多元化、多层次标准框架体系。

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完善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组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探索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职业分类。围绕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和急需紧缺职业,加快新职业发布及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动态修订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健全由职业标准、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


(十七)加强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

贯彻国家教材工作总体要求,落实职业培训教材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课程规范为依据,建立完善适应新时代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的高质量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体系。定期完善职业培训教材与数字资源建设规划目录,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规划教材编写与数字资源开发。强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职业道德、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环保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教材精品化开发,加强职业培训教材开发更新,加快开发新兴产业、新技术、新职业、数字技能职业培训教材,加速推进职业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加强教材与数字资源审核,加强教材与数字资源使用情况检查督导。


(十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师资技能提升培训,持续开展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一体化师资队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从企业高技能人才与技能劳动者中着力培养、充实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和能承担培训任务的人员,完善培训教师和有关人员执教执训履历档案。建立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支持将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纳入师资库。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持续组织全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鼓励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


lQLPDhr4i5F1YxfM480CQLCuHkPkCMELlQHEdZDMwFMA_576_227


(十九)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

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金保工程,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对象实名认证,探索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职业技能培训费和领取补贴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水平。


七、完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二十)拓宽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促进技术工人成长,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人才发展路径。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术工人职业发展空间。扩大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推动融合发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人员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探索建立技能学分,与国家学分银行互联互通。研究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


(二十一)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鼓励地方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有序开展新职业培训评价试点工作。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


(二十二)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大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以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推动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能激励机制。定期发布工资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推动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二十三)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中的倾斜力度。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培育、使用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进行表彰。


(二十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通过以赛代训引领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和筹办工作,依托院校、企业等资源,培育世界技能大赛综合训练中心、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研修)中心和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指导上海建设世界技能博物馆。定期举办全国技能大赛。加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竞赛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


八、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二十五)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与本规划的衔接和组织实施,确保规划重点任务和行动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应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果。


(二十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

多方筹集资金,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的支持。对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可按规定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高危行业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职业培训包开发应用、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二十七)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管。

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服务和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资金等进行规范管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依规严惩。


(二十八)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合作。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与各国在职业技能领域交流互鉴。完善国际区域培训交流机制和对话平台。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内紧缺技能,引进高水平师资、课程、教材等资源。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支持职业院校青年学生、毕业生参加青年实习生交流计划。支持职业院校探索与其他国家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交流互访。积极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推动对外技能合作交流,充分展示中国技能发展成就。


(二十九)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和载体,大力宣传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不断强化“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导向,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冀办传〔2021〕55号)精神,规范学校作业综合管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作业设计和实施的专业水平,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省教科院组织学科专家,依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制定了小学语文等12个学科的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作业设计与实施工作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对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作业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作业设计与实施工作,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二、严格落实学校管理责任
(一)健全作业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学校是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制订明确、具体的作业设计与实施规范,建立完善的作业总量、质量监管和评价办法。强化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作为考核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重要指标。
(二)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作业设计是备课的重要环节,教师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课程指导意见,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目标明确、内容合理、难度适宜、总量合适的基础性作业。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丰富作业类型。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开展科学探究、艺术欣赏、体育运动、经典阅读、劳动实践等作业设计实施。针对不同特点学生需求,探索弹性作业、分层作业、菜单式作业等模式,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求。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各类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统筹管控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学校各年级组、备课组要加强校本教研,提倡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年级组为单位统筹各学科日常及节假日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总量,有序安排实践性作业、跨学科作业。教师提前报备本学科拟布置作业,学科组及时反馈、调整、确认作业内容和总量。提倡教师试做拟布置作业,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强化课堂和校内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得使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严禁变相给家长布置作业。
(四)强化作业指导反馈,确保作业科学有效。教师原则上应当堂布置作业,向学生明确作业要求及评价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认真批改作业。借助作业了解分析学情,通过集体讲评、个别指导等方式有效反馈作业情况,关注学生作业的修改。不得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使用侮辱、讽刺性语言批改、反馈作业。

(五)促进家校沟通协作,形成育人合力。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强教育政策宣讲、亲子沟通方式、时间管理方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辅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家长要关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展,培养孩子独立主动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要避免额外增加孩子的课外学习负担,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余生活,鼓励孩子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坚持进行体育锻炼,培养孩子健康、广泛的兴趣爱好。


三、优化作业专业指导
(一)加强作业专题研究,指导学校合理布置作业。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作业设计、管理、评价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开展本地教师作业设计和实施能力专项调研,出台义务教育12个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细则,明确学生作业设计的基本原则和作业类型与目的,指导学校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评价的能力。

(二)开展作业专项培训,提高教师作业设计实施能力。各级教研部门和教师培训部门要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统筹纳入科研、教研、教师培训范围,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内涵,落实课程标准评价实施建议,积极推进作业改革。将作业设计与实施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开展随堂作业设计、单元作业设计、跨学科作业设计、分层作业设计等多角度课题研究与研训,不断提升作业设计与实施能力,有效掌握各类作业的设计与实施方法。


四、强化区域管理责任
(一)齐抓共建,完善管理机制。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督导,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联合相关部门规范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把禁止布置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二)畅通渠道,强化督导监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确实存在违反作业管理规定的学校,要严肃处理,并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挖掘提炼学校作业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示范引领。鼓励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大胆尝试作业改革。大力宣传作业在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弘扬正确的教育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各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可在河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bei.gov.cn)信息公开栏“政策文件”中,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
附件1河北省小学语文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2河北省小学数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3河北省小学英语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4河北省初中语文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5河北省初中数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6河北省初中英语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7河北省初中道德与法治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8河北省初中历史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9河北省初中地理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0河北省初中物理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1河北省初中化学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2河北省初中生物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5日


教基〔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了《“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税务总局 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取得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巩固提高。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4.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

  (二)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加快实现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强化教研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质量评估对保教实践的科学导向作用,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推进教育公平,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地方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


  (二)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三区三州”、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普及学前教育。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对乡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部署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三)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

  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家庭支出水平。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各省(区、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可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和教育专业基础,注重培养学生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师范生的融合教育能力。各地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


  (五)保障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集体办园的教职工社会保险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

  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区(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八)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深入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在认真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教育部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区、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围,树立科学导向,强化过程评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十)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

  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县为基础逐级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激励机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


  (三)强化督导问责。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政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县(市、区)2年内不得申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各省(区、市)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县中办学资源得到显著扩大。但是,一些地方县中发展还存在生源和教师流失比较严重、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域高中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现决定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基础,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在县中长期任教,激发县中办学活力,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政府责任。坚持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着力补齐县中条件短板。

  ——促进协调发展。统筹谋划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发展,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提高县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四)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六)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八)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强化招生管理省级统筹责任、地市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继续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予以支持。


  (九)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


  (十)提高县中教师能力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县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教育部组织开展县中校长和教师骨干示范培训,省级组织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地方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主动深入县中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十一)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通过国家引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得到支持,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教育部依托举办附属中学的部属高校,面向100个县托管100所县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组织东部发达地区省份,面向西部10省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组团式对口帮扶。各省(区、市)要组织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有关高校和地方要协商制定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国家修订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要求,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各省(区、市)要指导市县“一校一案”制订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如期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更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十三)消除大班额和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对现有的大规模学校,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规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并随着办学规模调整,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十四)提高县中经费投入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并向县中倾斜。各省(区、市)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省、市两级要加大对欠发达县区经费投入,确保县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组织领导

  (十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把县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地市和县两级办学主体责任,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以地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促进市域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各地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要加强县中党的工作,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十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各有关部门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十七)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把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评价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国家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十八)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教育部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