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更高质量就业,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唐山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39个,现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青年到意向见习单位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用于见习”并由本人签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本人于XX年XX月XX日毕业,不属于在校生身份,参加就业见习”);
(三)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编号。
三、见习待遇
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现行标准为2200元/月),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见习人员上岗前与见习单位签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不满三个月无法申报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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