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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基本功能、制度设计与推进策略

2023-11-13 16:52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47次    我要评论

[导读]202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1],其目的是根据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调整职业教育系统的边界和主..

202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1],其目的是根据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调整职业教育系统的边界和主体结构,将龙头企业、高水平高校、职业学校和科研机构整合到职业教育系统之中,全面强化职业学校与外部的社会联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种新型组织系统,也是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制度设计。本文通过对《意见》的文本分析和职业教育改革经验的总结,分析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制度设计和推进策略。


一、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一种跨界建构的专业化社会服务系统,具有社会服务组织的一般功能。产教融合服务组织的总体功能是促进职业教育系统内部要素合理组织,从而形成紧密联系的系统内部结构,保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并形成职业学校与企业两种基本主体的合作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系统的结构特征和过程特征,可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分为核心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


(一)核心功能

核心功能是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最基本的系统功能,是系统存在价值的主要表征,也是检验系统运行质量和完善程度的基本指标。根据《意见》要求,产教融合共同体主要在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开展五方面的活动。


1.汇聚产教资源,促进资源共享

职业教育系统具有与产业系统临近性的基本类型特征,课程内容来源于企业生产过程,专业课教师来源于生产人员,实训设备接近于企业生产设备。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是统筹规划、配置和利用产教资源,降低职业教育系统社会运行成本。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课程和教材内容需要随之进行调整,及时引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开发建设核心课程、优质教材、实践项目,单靠职业学校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都难以达到较高水平,唯有通过共同体将业界精英与优秀教师相结合,才可能产生“1+1>2”的“涌现”效应。


2.开展联合办学,创新中国特色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教育的产业临近性、活动时效性和资源约束性决定了必须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会使得这种模式得到丰富、加强和优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打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平台,解决“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这一关键问题,优化人才培养流程。对于智能制造所急需的现场工程师等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最适合采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撑下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模式[2],并通过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方式,体现中国特色学徒制的现代特征。


3.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为企业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提供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为增强教学内容更新的及时性创造条件。首先,技术创新中心可通过与产业界、学术界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获得最新的技术成果和前沿知识,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有效的学习空间。其次,通过开展技术创新研究,为企业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创造良好的校企合作生态。再次,创新中心的研究环境可吸引高水平大学师生加入,形成一种充满创造力和活力的科研氛围,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的科研水平,并实现职业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中试车间”作用。


4.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优化职业教育教师结构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整合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高水平大学和职业学校的人才资源,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提供良好环境。一是可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提供条件;二是可依托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为职业学校教师提供深入学习和进修的机会,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为企业兼职教师进修提供条件。


5.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完善实践教学条件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打造一个多元化的实践中心网络,将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是建设政府主导的公共实践中心,形成新的职业教育主体。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通过整合政、校、行、企的各类资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平台,成为职业教育的“第三元”主体。二是建设政府支持的企业实践中心,强化企业的教育功能。旨在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提供实践岗位、实训设备和产业导师等资源,发挥企业的资源优势。三是建设校企共有的实践中心,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训和企业职工培训。这些实践中心将由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形成资产联结的合作关系。


(二)管理功能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多种不同类型单位组成的复合型组织,各个组成单位都是具有既定组织功能的子系统。所谓管理功能,就是通过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来协调和影响组织内外资源,以实现组织预定目标的过程。可以说,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管理功能是确保组织高效运转的必要功能,是确保其核心功能实现的促进性和支持性功能。从职业教育改革实践经验来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管理功能应包括以下方面。


1.产教融合发展规划

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服务组织,产教融合共同体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确立组织系统目标,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共同体需要针对“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和“职业教育适应性不强”两个基本问题,明确产教双方共同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产教协同发展。毋庸置疑,产教融合组织的总目标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但是,这一总目标需要分解到职业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子系统中。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过程中,企业需要承担共同体成员应有的责任,寻找到一定的路径进行人员、设备、制度的教育化改造,增强教育功能[3]。


2.产教融合活动协调

由于产教融合是一种跨界活动,活动主体分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在现有行政体制下进行协调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职业学校的公益性和企业的营利性之间的不协调,是产教融合存在的基本矛盾,也是共同体组织协调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协调工作的目标是实现成员目标的一致性、各自利益的共赢性和活动过程的同频性,通过成员分工协作实现系统总目标。由于“两张皮”“一头热”现象的长期存在,构建产教融合协调机制,是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3.产教融合行为监督

由于产教融合活动的广泛性和政府及行业组织管理的宏观性,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为事后监督,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的功能较弱。当前,产教融合活动监督的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保护学习者合法权益,防止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或是在发生工伤后由学生承担主要责任;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投入的成本能够得到合理补偿;保护国家利益,防止某个利益主体或几个利益主体联合骗取政府财政补贴的行为。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有效弥补成员合作活动监督方面的不足,对内部成员的合作活动进行全程和全面监督。


4.产教融合效果评价

评价是保证组织功能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功能。由于目前职业学校管理能力相对较弱,这就导致了职业学校牵头的现有职业教育集团评价功能较弱,无法保证系统总目标的实现。目前,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双师型”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等项目中,过程评价都较为薄弱,容易让一些项目单位“钻空子”。通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制订较为全面的校企合作标准,形成具有刚性的评价机制,可以消除企业参与浅表化、合作活动形式化和建设目标短期化等现象。


5.产教融合机制创新

由于产教融合组织的高度复杂性、产业技术的快速变化性和不同国家经济社会环境的不同质性,产教融合组织的管理创新成为推进中国式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职能。更为现实的问题是,尽管《意见》提出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但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大量棘手的问题,这也是强化共同体管理创新职能的重要背景。这就要求政府和共同体内部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将产教融合科学研究与规划、协调、监督、评价等活动协同进行。


职业教育集团的核心功能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核心功能非常相似,但前者的功能实现程度较低,基本原因就在于职教集团及其牵头主体管理功能较弱。强化管理功能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区别于职业教育集团的一个显著特征。


(三)服务功能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服务功能就是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社会服务,是利用组织资源优势而衍生出的伴随功能,也是提高组织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依据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织特点和核心功能,其社会服务功能应包括四个方面。


1.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首先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转型升级,为行业提供不同层次的人才供给。利用本组织综合性强的优势,通过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服务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在技术研发、智力支持和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与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2.开展社会培训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的需求。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和实践机会,帮助社会成员提升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这些培训课程可以涵盖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包括从初级技能到高级专业人才的培训。每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都应打造若干项培训品牌,开发具有权威性的职业技能证书。


3.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构建学习型社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服务的重点领域。共同体应该通过建立良好的知识共享平台和合作机制,促进行业内外的交流与协作。同时,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还可以支持学术研究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将前沿的科技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和服务中,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向社会传播。


4.服务职业教育国际合作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国际合作与交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力量。作为共同体牵头单位的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和职业学校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职业学校可以参与到这种国际合作中,伴随企业“走出去”,将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标准向国际推广,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制度设计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复杂性在于,各个参与主体作为一个子系统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内部运行模式,这些主体既具有相互联结的愿望,也具有脱离系统的倾向。《意见》提出了建设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任务,但由于任务的复杂性和系统的多层次性,要实现预期目标,还需要通过设计配套制度体系形成长效的运行机制。


(一)产生机制:政府推动,企业申报

一个新系统的产生,是系统各组成元素相互作用和外部环境作用的共同结果,外部环境是系统顺利产生的条件,而各个组成要素是系统产生的决定因素。根据CAS理论,共同体的各个成员是系统的“主体”(Agent),而不是客体。换言之,共同体可以主动适应周边环境,吸收和处理外部的各种信息,实现有利于整体和各个成员发展的目标。


1.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在政策层面提供引导和支持,包括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共同体、设立相关产教融合基金等。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准则,为共同体的运作提供政策指导,创造共同体产生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政府应制定以下政策法规:在税收减免、资金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出台系列优惠政策,以激励企业和学校参与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组建;通过建立共享平台或设立专门基金,促进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鼓励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活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形成“职业学校拨款与培养质量挂钩,政府购买企业教育服务”的财政机制,改变目前职业学校线性化的生均拨款模式,并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方面对绩效优良的共同体给予优先支持;利用评估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共同体的良好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宣传成功的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同时,政府可以组织示范项目和培训活动,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和实践产教融合的理念和模式。


2.企业主导申报

企业主动承担组建共同体的责任,主要是适应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结果,是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积极响应。企业通过向政府提交详细的申报书(建设计划),说明组建共同体的目的、资源配置、预期效果等。同时,企业需要展示其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和丰富的资源,获得职业学校、大学等其他主体的认同。


企业在申报书中应明确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目的和意义,强调共同体对行业发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性,并提供详细的资源配置计划,包括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同时,应说明预期效果,如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开展课程开发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同时,还应描述共同体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和成员职责,以及领导层和管理机制的安排。全面、清晰地传达企业组建共同体的愿景和策略,有助于政府和其他参与者了解并评估共同体的可行性和社会价值。


3.学校和科研单位积极参与

复杂适应系统生成的起点是环境中已经出现了大量适应性“行动者”,他们是生成系统的主体[4]。共同体由行业龙头企业发起,但没有一批职业学校和高水平大学的响应就无法实现。


为提升职业学校参与的积极性,需要制订相关制度。一是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制度。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评价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指标,由龙头企业组织共同体内各个参与企业定期对职业学校进行评估。二是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制度。职业学校可以根据行业企业需求进行专业设置的调整,增设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专业,优化专业结构,确保培养出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在通过产教融合共同体审核后,政府才能批准职业学校新设专业。三是企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度。生产性实践教学基地主要在企业建设,参加产教融合组织的职业学校师生可以优先到企业实习和实践锻炼。四是合作技术创新和研发制度。高水平大学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前沿科研项目,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五是合作就业制度。共同体成员学校毕业生可以优先到成员企业就业。


(二)动力机制:以教促产,以产助教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之所以形成,根本原因在于产教双方均具有“凝聚”的意愿,期望产生非线性的整体涌现效应,实现合作共赢。德国的“双元制”教育体系通过学徒制度将实践培训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企业与职业学校紧密合作,为学生提供实际工作经验并培养相关技能;英国的大学——工业合作伙伴关系和技术创新中心成为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机制;澳大利亚推行了产学合作的倡议,例如产业联合研究中心和知识转移合作伙伴关系。产教融合成为全球职业教育发展的通行模式,足以反映出双方的结合符合其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我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产教资源的共享和合作,以教促产,以产助教。通过成员主体间的积极互动与交流,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动机制包括:一是建立平等参与的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会,充分表达企业对人才培养规格、结构的要求以及职业学校对实践教学条件的要求;二是定期召开理事会议和相关研讨会,协商解决企业和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分享最新的科技成果、行业趋势和经验教训;三是成员可以互相提供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持,分享最佳实践和解决方案。为确保产教双方的协同,应建立共享平台和数据库,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汇集和反馈共同体运行信息,形成跨时空的新型组织形态。


(三)协同机制:制定共同体章程,完善内部协商制度

如果说申报书是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标识”,理事会、董事会是共同体的“内部模型”,章程和内部协商制度则构成了共同体的“积木”[5]。可以说,共同体能否健康发展,就取决于其内部模型的完善程度。产教融合共同体更强调不同领域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通过“内部模型”追求共同的发展目标和利益。


1.共同体章程

共同体章程规定了共同体的宗旨、目标、组织结构、成员条件、运作规则、决策程序、资源管理等内容。共同体章程旨在提供一个明确的框架,规范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行为和关系,确保共同体的有效运作和成员间的公平合作。


共同体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共同体的名称和宗旨,定义共同体的名称和核心目标,明确共同体的使命和愿景;确定共同体成员的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企业、教育机构等不同类型组织的加入条件;规定共同体的组织结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分配;规定共同体的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明确成员参与决策的方式和程序;阐明资源管理和共享的原则、方式和条件,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和利用资源;规定成果分享和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明确成员间的合作成果归属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


2.合作协定

除了共同体章程之外,共同体成员可以根据需要制订某些合作项目的《合作协定》文件。该合作协定可以进一步详细规定共同体成员之间在特定项目、领域或合作方面的具体安排和约定。


合作协定通常针对具体的合作目标、活动或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明确合作的具体目标、范围和期限,确保各方对合作的共识和期望一致;规定资源的共享方式、条件和投入,以及资源分配的原则和机制;明确各方参与合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并确定合作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约定涉及知识产权和成果分享等问题,如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方式;设定合作项目的进度安排和评估机制,监测合作进展并进行合作效果评估;规定涉及商业机密和竞争事项的保密要求,确保合作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四)凝聚机制:龙头企业牵引,高水平大学加持

凝聚是复杂适应系统的基本特征,也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我国已经建设了一大批职业教育集团,其组织目标的设计与产教融合共同体有着相似之处,但其基本缺陷就是“集而不团”“合而不深”,组织形式过于松散。因此,产教融合共同体要实现预期的组织目标,就要将提高组织的凝聚力作为重中之重。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高水平大学的关键作用,就是提高产教融合共同体凝聚力的基本制度设计。首先,龙头企业和高水平大学具有较大影响力,可促使各方形成一致的努力方向,增强凝聚力。其次,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通过提供实际资源和支持,让龙头企业切实承担起牵头组建和推动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责任。再次,发挥高水平大学在产教融合中的知识支撑作用,为共同体提供学术和人才培养支持。此外,共同开展实际项目和实践机会也是凝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重要方式,通过共同解决实际问题和合作研发,增进彼此理解,并建立起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总之,提高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凝聚力需要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目标、共同愿景,在行业龙头企业和高水平大学的引领下,以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基本目标,培养企业需要的具有创造能力和合作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五)发展机制:AI赋能,组织创新

开放性复杂系统都是动态变化的,依此适应环境的改变[6]。以人工智能(AI)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既为职业教育发展带来了新的复杂环境,又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从多方面进行赋能。强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织文化建设,促进其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不断实现组织创新,是保持共同体组织活力的文化制度保证。


1.AI赋能机制

具有深度学习和强化学习功能的生成式AI给组织运行带来了根本性变革,也为产教融合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应积极构建AI赋能机制。一是数据驱动决策机制。利用AI帮助共同体收集、分析和利用大量数据,从而支持决策制定和问题解决;通过AI技术,共同体可以获取实时数据,并基于数据进行准确预测和决策。二是智能化的知识管理。利用AI构建智能化的知识管理系统,帮助共同体捕捉、存储、组织和分享知识,包括虚拟知识库、自动化的信息检索、智能化的知识推送等,便于成员之间学习和交流。三是个性化学习与培训。利用AI技术,如智能推荐系统、个性化学习平台等,根据每位成员的需求和能力,提供定制化的学习内容和培训计划,从而提高学习效果。四是自动化的工作流程。利用AI技术优化共同体内部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如自动化的数据处理、自动化的项目管理等,能够降低重复性工作的负担,使成员有更多时间专注于创新和学习。


2.组织创新制度

学习型组织是指能够不断学习、适应变化并持续创新的组织。组织创新是指在组织层面上不断引入、采纳和应用新的理念、方法、流程或技术,以提升组织绩效和竞争力的过程。将共同体建设为学习型组织,可以带来更强大的竞争力和适应性,并能够灵活应对变化的环境。


对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来说,应建立以下组织创新制度:一是培植创新文化。共同体应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并营造支持创新的文化氛围,包括倡导开放、包容的沟通、包容错误和失败的学习机制,同时奖励和认可创新成果。二是促进多元合作。共同体应鼓励成员间的跨界合作和知识共享,促进不同背景和专业的交流与碰撞。三是引入前沿技术与方法。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积极关注和引入前沿的技术、方法和最佳实践,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以及创新的教育和培训模式。四是鼓励试验和快速迭代。共同体应鼓励成员进行小规模试验和快速迭代,通过试错学习的方式探索新的解决方案和创新途径。五是建立创新支持机制。共同体可以建立专门的创新支持机制,如创新基金、创新实验室或创新孵化器,为成员提供资源、资金和指导,推动他们的创新项目和创业思维。通过以上措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在组织层面上促进创新,推动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并取得竞争优势。


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推进策略

实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基本功能,不仅需要战略性的制度设计,而且需要高效的具体行动。从外部环境来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既需要解决与其他产教融合组织的边界与接口问题,也需要优化自身的目标定位和过程控制,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过度同质化现象。


(一)实现与市域产教联合体错位发展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与市域产教联合体都属于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又是两种具有不同结构且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前者侧重于特定行业领域的产教融合,聚焦于行业内部的协同与创新;后者则以城市或经济开发区为依托,整合不同行业的产业要素和职业教育资源,促进跨行业的合作与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行业系统与区域经济系统的关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如果参与产教融合活动过于微观,或是不能提供宏观指导信息,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功能就很难发挥,其自身的组织系统也会变得庞大而低效。因此,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通过精准的制度设计,横向上提高地理空间覆盖度,纵向上降低活动空间深度,体现指导性、服务性和引领性,实现与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共存共生、错位发展和协同发展。也就是说,在上一层系统中,两种产教融合组织应该相互适应、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必要时实现相互聚集、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二)通过职业教育集团组织转型促进双向接轨

职业教育集团是在原有经济社会环境下,职业学校和企业等成员自组织形成的多样化产教融合组织。在新的环境下,职业教育集团应通过转型分别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或市域产教联合体接轨。一是重新审视组织结构、决策流程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强化企业的主体作用。二是强化企业合作机制,通过制定激励政策,提供具体的利益回报、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吸引和激励企业的积极参与。三是注重产业导向,加强对产业发展趋势和技能需求的研究与预测,及时调整教育内容和人才培养方案。四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如中国特色学徒制度、校企合作工作室等,促进职业教育与企业实践的深度融合。五是建立评估与反馈机制,对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持续提高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质量。


(三)加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专业化发展

复杂适应系统具有多样化的特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该走专业化发展道路,避免出现“一刀切”的同质化倾向。产教融合共同体需要通过章程明确自己的目标和定位,明确要服务的行业领域及其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专业化定位,集中资源和精力,提供特定行业的高质量产教融合服务。通过合作伙伴的参与,共同实施职业教育项目和课程,确保其与行业需求相匹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之间可以形成协作组织,但这种协作组织的功能是促进共同体之间的分工协作,严格按照行业划分服务职能,强化内聚性,弱化外耦性。全国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按照行业大类或中类设立,严格控制大类行业共同体与下层中类行业共同体同时并存,但允许共同体内部按照行业中类设立分支机构;省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应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按照行业中类或小类设立,同样严格控制中类行业共同体与小类行业共同体同时并存,但允许共同体内部按照行业小类或细类设立分支机构。政府部门应对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设立加以适当控制,防止出现泛滥现象。


(四)推进职业教育观念现代化

为切实发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对于深化产教融合的促进作用,职业院校教师需要转变教育观念,从封闭的传统思维走向开放性和灵活性,深度理解产教融合对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意义。教育机构和教育者应意识到,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行业需求的能力,而非仅仅传授固定的知识和技能,企业是职业院校天然的合作伙伴。将实践导向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适应生产过程综合化和生产技术迭代化的需要。职业院校还应将终身学习理念贯穿于整个职业教育过程中,鼓励学生持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建立多样化的学习路径和机会,使学生能够在职前和职后的不同阶段根据自身需求不断学习和提升。

作者:崔发周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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