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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的通知

2016-11-21 16:5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09次    我要评论

[导读]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6〕38号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638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政策,培育具有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是引导学生投身社会、观察体验、创造奉献,弘扬齐鲁大地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形式,以竞赛推动活动育人,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养的重要舞台。各级各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竞赛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提高育人实效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培养更多“德艺双馨”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准确把握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制度机制,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具体竞赛活动中,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与时俱进设置活动主题和赛项;坚持合力推进,不断完善竞赛活动工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竞赛活动全过程监督;坚持体现地域特色,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现魅力、入人心;坚持融入日常德育,促进竞赛与其他各项德育工作相互衔接、同步实施;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始终围绕学生开展活动,为每个学生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

 

三、健全完善“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激励机制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要按照全国决赛主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山东特色。在常规赛项设置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各市可进行优化调整,增设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竞赛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职业精神培育等融入竞赛活动。鼓励围绕主题设置展示团队精神风貌的活动项目。

 

严格竞赛程序。按照学校初赛、市级选拔赛、省级复赛的方式进行,推荐省复赛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每学年上学期开始至次年下学期结束为一个活动周期,每学年一届。各级活动组织机构要认真开展优秀作品遴选、宣传展示和激励活动。

 

保障作品质量。各校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认真评审、科学培育。要鼓励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监督。指导教师作为学生诚信参赛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指导、督促学生参加竞赛,以自身诚信带动学生诚信参赛,杜绝作品剽窃抄袭或用往届作品重复参赛现象发生;各市要按照要求组织活动,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开展指导教师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做好学校开展活动的发动工作和优秀学生作品的推荐工作。推荐复赛作品,须杜绝剽窃抄袭现象,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按照发生一例核减20%的比例,减少该市下一届推荐参加省级复赛作品数额。省竞赛组委会要严格执行省级复赛各项制度,落实竞赛规程和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管理,明确作品遴选标准,完善评审办法,加大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建立激励机制。省、市“文明风采”竞赛主办单位及各学校应对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学校要将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列入学生品德评定记录,参照中职德育大纲中规定的德育课和德育活动课程所对应的学分标准,计入相应学分,作为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就业升学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标志性成果;要将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计入工作量,在评奖评优、进修学习、绩效考核等方面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优先考虑。要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学校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情况作为学校德育工作评价考核、评优评先及有关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

 

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资格,明确评审专家职责,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由竞赛活动执委会在省内遴选评审专家组建专家库。专家库每3年更新一次。每届活动作品评审从专家库中抽签确定评审专家并进行评审培训,每届竞赛活动按照不低于评审专家总量的20%聘请全国评审专家库人员参与评审。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竞赛活动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影响竞赛活动开展。各市组建市级“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专家库,做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专家团队建设。各市组织的选拔赛,应按照不低于评审专家总量的20%聘请省级以上评审专家库人员参与评审。

 

严格经费管理。要严格执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文组委〔20162号),加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保证“文明风采”竞赛会议、资料、劳务、差旅、专家咨询、培训、宣传的经费需要。积极筹措经费,经费收入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执委会负责对经费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组委会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委托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四、切实加强“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领导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的作用。教育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发挥好沟通、协调、联络作用,促进形成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依据《技工院校德育课程标准》开展好德育工作,并积极组织发动技工学校参与活动。文明办要将活动作为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共青团要发挥组织优势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妇联、关工委、山东省中华职教社等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活动的开展,发挥各自优势作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开展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必须落实经费保障。各市、各学校要为竞赛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鼓励企业和相关单位对活动提供赞助。

 

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要综合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竞赛活动影响,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汇编出版获奖作品、网上公开展播、纳入教学资源库、组织巡回展览等形式,宣传展示优秀作品,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将优秀作品加工转化为德育资源。要加强对“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科学研究,深入研究“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过程在学生成长和学校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等,不断提高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要大力宣传活动成效,充分展示职业学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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