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国际职教大会
当前位置:职教网 ☉ 国内新闻 ☉ 地方动态 ☉ 厦门市出台规定减免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费

厦门市出台规定减免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费

2014-01-15 11:08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采编    阅读:63次    我要评论

[导读]厦门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减免学费补助标准依专业不同而不同 本报讯(记者 熊杰)近日,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规定,就读五年制高职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 对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五年制高职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
厦门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减免学费

补助标准依专业不同而不同

  本报讯(记者 熊杰)近日,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规定,就读五年制高职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

  对在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五年制高职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予以免除学费。对在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就读五年制高职,且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予以减免或免除学费。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依据专业不同而不同。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医药卫生院校医学卫生类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其他专业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元。

  五年制高职学生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享受免学费政策。2012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如果此前已交了学费,可以退款。

发表评论: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