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学院简介
武汉东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为创办于2000年的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全国早设立的四所独立学院之一。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东湖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立足“地方性、应用型、重特色”的办学定位,坚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内涵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笃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一体两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武汉东湖学院位于全国大城中湖——一武汉市汤逊湖之滨,校园周边地铁公交密集分布,交通便捷通畅。校园绿树成萌,环境幽雅,山水桥亭错落有致,建筑群落古朴典雅,是全国美大学校园之一。校园占地面积1496亩,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551万册、电子图书223.6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3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52%,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878%,其中教92人,博士10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貼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获批湖北省楚天学者3人,湖北产业教授1人。
武汉东湖学院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办学成效赢得社会广泛好评。近年来,钟秉林、黄达人、顾海良、卓仁禧、朱英国、李建成、齐民友等著名教育家、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亲临学校讲座指导,先后接待了国内外200多所高校代表团到校考察交流。
武汉东湖学院毕业要求及待遇
(1)毕业证和学位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修满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和武汉东湖学院验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东湖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毕业书可在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2)技能证书:学校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期间可自愿参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证书考试,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就业落户:毕业生可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精神,我校毕业的自考本科生,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武汉。
(4)相关政策:1988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5)其他: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